编辑: bingyan8 | 2019-02-26 |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105]16号),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5),事项名称: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厦门市集美区运输管理所)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以受理或者不应予以受理的申请事项予以受理的;
6.不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审批事项出具审查意见、审批建议的;
7.在审批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利用职便 吃拿卡要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
2 ,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第六条第三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三)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行政许可 ,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厦门市集美区运输管理所)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以受理或者不应予以受理的申请事项予以受理的;
6.不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审批事项出具审查意见、审批建议的;
7.在审批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利用职便 吃拿卡要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