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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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污水垃圾处理: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其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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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汽车加气站项目(不含城市燃气利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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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路:除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及县级公路项目的其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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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 , 无 , 1.《招标投标法》第九条第一款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3.《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2006年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应当先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的,招标人应当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的同时,将项目招标范围、方式以及组织形式报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
二、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发包初步方案).项目审批后,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所确定的招标方式和范围等情况. ,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 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 ,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无 , 1.《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第十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第十四条: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节能审查(包括委托评审)的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限. ,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 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