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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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处罚类) 事项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前置条件 主项代码 , 子项代码
3715810203801 ,,
对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
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02 ,,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水污染情况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条 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03 ,,
对违反规定安装监测、自动监控设备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7年6月27日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3715810203804 ,,
对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处罚 ,,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或者环境管理信息档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3715810203805 ,,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06 ,,
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07 ,,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临清市衣家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临清市康泉化工有限公司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08 ,,
对违法设立排污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7年6月27日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3715810203809 ,,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10 ,,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前款第三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11 ,,
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物或实施违法堆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7年6月27日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3715810203812 ,,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13 ,,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 向社会公开 , , 无
3715810203814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罚 ,,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前款第三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