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2 |
1 , 机动车证件核发 , 1.
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条第二款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 交警大队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8.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办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予以办理的;
9.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理的;
10.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决定的;
11.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2.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3.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1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目前只能办理普通二轮摩托车 ,,
, 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 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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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 行政许可 ,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