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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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201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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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罚款事项 , 没收违法所得事项 , 没收非法财物事项 , 其他没收事项 , 实施依据
1 ,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私设会计账簿的;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处罚 ,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 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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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2 ,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 ,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 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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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
3 ,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 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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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4 ,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 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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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5 , 财政部门在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会计行为的处罚 ,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 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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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10号2001年2月20日施行)第三十条
6 , 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
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
提前或者延迟结账日结账的;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
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 ,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 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