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3 |
2.未遵循规定程序组织拟定闽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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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 指导协调 , 自然生态科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指导协调工作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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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执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 其他 , 污染控制科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规定要求组织拟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
2.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拟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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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其他 , 自然生态科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的;
2.未按规定程序组织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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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 1.《环境保护法》2.《水污染防治法》3.《海洋环境保护法》4.《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1995年福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2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5.《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6.《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7.《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一岗双责 暂行规定》(闽政〔2010〕1号)8.《环境标准管理办法》(1999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号)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年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10.《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2014年环境环保部令第32号)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1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1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20号)15.《关于印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福州市马尾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开政办〔2015〕43号) , 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以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 , 其他 , 污染控制科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应急中心)、区环境监测站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未按要求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以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