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4 |
"家庭有1台(含)以上电视机.", "8","有收入来源(有劳动能力的家庭)",,
"人均0.5亩以上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或经济作物或林果,或有稳定的土地出租收入,或有劳务输出稳定收入,或拥有一项以上稳定收入的主业.", ,"有最低生活保障(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家庭)",,
"无劳动能力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 "9","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测算,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2010年2300元不变价)", "双认定意见",,
" 经验收认定,该户达到"八有一超"标准,可认定为脱贫户,跟踪观察一年.户主签名: 帮扶责任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两人以上):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会审议意见",,
"审议人签名: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年月日",,
"说明:1.在脱贫认定栏中填"达标"或"不达标",指标项均达标即可认定为脱贫户.2.此表一式四份,县(市、区)扶贫办、村委会、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各执一份.3.由县扶贫办将脱贫农户信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4.户主签名一栏原则上由户主本人或者由18岁以上家庭主要成员签名或按手印.5.验收认定由县(市、区)扶贫部门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工作队人员由县、乡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组成,每组两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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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