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4 |
(一)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一款 本条是对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条第四款第
(九)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 0.2 ,,
, 2019/1/11 , 2019/1/17 , 2019/1/17 , 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1511322733424**** , 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 , 11511322008790**** , 否 , 完全履行 , 武胜袁氏酒厂 , 个体工商户 , 00000000000000000X 身份证 , 43068219770221*武)食药监食罚〔2019〕10号 ,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 , 武胜县袁氏酒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
(七)项 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项的规定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一款 本条是对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条第四款第
(九)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0.05 ,,
, 2019/1/11 , 2019/1/17 , 2019/1/17 , 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1511322733424**** , 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 , 11511322008790**** , 否 , 完全履行 , 武胜县烈面李氏纯高粱酒坊 , 个体工商户 , 00000000000000000X 身份证 , 43068219861030*武)食药监食罚〔2019〕11号 ,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 , 烈面李氏纯高粱酒坊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
(七)项 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项的规定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一款 本条是对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条第四款第
(九)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0.05 ,,
, 2019/1/11 , 2019/1/17 , 2019/1/17 , 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1511322733424**** , 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 , 11511322008790**** , 否 , 完全履行 , 武胜龙庭酒厂 , 个体工商户 , 00000000000000000X 身份证 , 51292819551112*武)食药监食罚〔2019〕12号 ,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 , 武胜县龙庭酒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警告、罚款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四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