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社会组织 , 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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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8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