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4 |
金龙鱼 花生油4瓶(净含量:5L/瓶);
三、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上缴国库. ,
43347 ,
7 , 东莞市桥头新利副食店 ,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东工商桥处字[2018]54号 , 商标侵权 , 东莞市桥头新利副食店 , 当事人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24日间,购进假冒 金龙鱼 和 ARAWANA 注册商标的金龙鱼食用调和油8瓶(其中规格为5升共2瓶、规格为1.8升共6瓶),在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东兴二街60号大洲综合市场一楼E01铺位的 新利副食店 进行销售,违法经营额共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