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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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9-22278829;
通讯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万福路83号,邮政编码:523039. ,,
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 上级下放事项(或上级委托管理事项) ,
5 , 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3.《焰火晚会烟花燃放安全规程》(1998年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3-1998).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部分下放:Ⅲ级及以下的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单指燃放工程) , 对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进行许可(Ⅲ级及以下)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等,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意见.
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4.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5.事后监督责任:通过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日常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上一级监察机关.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东莞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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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2345;
通讯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邮编:523888;
2.本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东莞市万江街道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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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9-22278829;
通讯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万福路83号,邮政编码:523039. ,,
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 上级下放事项(或上级委托管理事项) ,
6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全部下放 , 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等,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意见.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4.决定责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