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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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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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领) ,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发布,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条第三款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第七条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十一)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3.[地方政府规章]《汕头市人民政府2014年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第177项(市政府令第162号).4.[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第四十四项.5.[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粤安监〔2013〕60号)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以外的下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一)未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的在粤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
(二)跨地级以上市开采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
(三)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