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5 |
1 , 东莞市优龙鞋服有限公司(经营者:龙光祥)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市监厚处字[2019]G19号 , 商标侵权 , 东莞市优龙鞋服有限公司(经营者:龙光祥) , 当事人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6日期间,从福建省莆田市安福市场的地摊档购进了 NIKE 运动鞋(童装)100双,62元/双、 NIKE 运动鞋(成人)50双,62元/双、 adidas 运动鞋(成人)36双,80元/双.
在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围篱新村六巷五号102当事人经营的东莞市优龙鞋服有限公司进行销售.经营期间,销售数量分别是 NIKE 运动鞋(童装)4双,72元/双、 NIKE 运动鞋(成人)10双,72元/双、 adidas 运动鞋(成人)14双,90元/双,合计销售收入2268元,库存货值是11772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商品的合法进货来源证明其合法取得.经营额有14040元,其中库存货值11772元,销售收入2268元.当事人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于2018年11月26日被我局查获.后经 adidas 商标注册人的被授权人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NIKE 商标注册人的代理人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被查获的 NIKE 运动鞋(童装)96双、 NIKE 运动鞋(成人)40双、 adidas 运动鞋(成人)22双,均为假冒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二、没收并销毁当事人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NIKE 运动鞋(童装)96双、 NIKE 运动鞋(成人)40双、 adidas 运动鞋(成人)22双;
三、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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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莞市凤岗芊色女人服装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市监凤处字[2019]G2号 , 商标侵权 , 东莞市凤岗芊色女人服装店 , 自2018年5月28日起,当事人购进标有 美人计 、 MERRIGE 商标的 美人计 塑身内衣(型号:0087)18盒进行销售.至2018年12月20日被我局查获时止,尚有上述 美人计 塑身内衣16盒未售出.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鉴定,上述标有 美人计 、 MERRIGE 商标的商品均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当事人销售涉案侵犯 美人计 、 MERRIGE 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782元,其上述违法行为于2018年12月20日被我局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二、没收、销毁当事人上述未售出的侵犯 美人计 、 MERRIGE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美人计 塑身内衣(型号:0087)16盒;
三、对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1100元)整,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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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莞市南城富顺日杂商店涉嫌销售不合格商品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东市监南处字[2019]G16号 , 销售不合格产品 , 东莞市南城富顺日杂商店 , 根据专项工作的要求,于2018年1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东莞市南城富顺日杂商店销售的塑料购物袋进行抽检,经检验,当事人所销售的15新花的塑料袋(白色)厚度不符合GB/T6672-2001规定的标准,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售销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结果为不合格商品.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12月4日,在他人里购进了500扎15新花的塑料袋(白色),购进价为0.42元/扎,截至2019年1月10日,当事人对外销售了382扎,销售价为0.5元/扎,共有销售收入191元,剩余数量为118扎,剩余货值为59元,总货值合计为25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已构成了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于2019年1月10日被我局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