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6 |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
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订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七)调查了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制订的有关政策、措施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变更或撤销县以下级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成立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
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县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
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无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今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0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13.7%,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1.4%,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下降0%,原因是0.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 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