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11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须知" , "

一、法律、政策依据", "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

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1999]13号)", "

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1998]21号)", "

5、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及相关解释.

", "

6、《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

二、相关规定", "

1、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 "

2、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用工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3、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

4、缴费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5、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6、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

7、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三、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申报单位意见","本申报单位已认真阅读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须知》,熟知国家和省的缴费申报政策,并承诺所提供的报表和申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对因申报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人签字: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承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山西省2018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

,,

,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单位编码:" "项目",,

"申报数(申报单位填写)","项目",,

"核定数(经办机构填写)" "

一、全部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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