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2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二十一条: 登记机关强行要求或者变相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3,《《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3 ,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承担划转到市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1,《计量法》(1985年9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二十二条: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2,《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八十四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3,《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8月通过,2016年2月修改)第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 4,《计量法实施细则》(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国家计量局发布,2018年3月19日修正)第二十九条: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第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6,《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0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1号公布,2015年6月修订)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所属和经其批准设立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