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2 |
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1份;
4.如更换计量标准器或者配套设备应附上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一式2份);
5.随机抽取的2份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的原始记录以及相应的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1份;
8.法人地位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份.9.法人代表身份证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仅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各1份. , 无 , 无 ,
一、受理阶段审查要点: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的,作出补正要求,并一次性告知;
2.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转专家现场考核.
二、专家考评阶段审查要点:不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的,现场考评将不予通过:1.计量标准设备配套齐全,经计量检定合格(无计量检定规程的,按标准执行).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3.具有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和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审查阶段审查要点:1.现场考核报告不符合规定,责成专家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后重新审查.2.现场考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建议.3.现场考核报告符合要求且现场考核通过的,作出许可的建议.
四、决定阶段审查要点:1.现场考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2.现场考核报告符合要求且现场考核通过的,作出许可的决定. ,
3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无 , 行政许可 ,
0100003000 , 1.《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2.《标准化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3.《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4.《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发布,根据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九条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6.《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5号)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闽政文〔2015〕239号)省局负责省属单位和食品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全部事项以及其他单位新设立、扩项、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不含扩项)、监督评审委托设区市质监部门办理. , 市级行使(省局委托) , 莆田市质量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