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3 |
1、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缴纳;
2、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缴纳. , 三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6 , 污水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 ,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鲁价费发[2000]211号,鲁政办发[2006]7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2002]515号,计价格[1999]1192号,财综字[1997]111号,鲁价格一发[2015]30号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 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
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完装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理费;
未安装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规模定额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网、排污泵站等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提出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 ,
7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厅、物价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鲁价涉发[1994]185号,鲁建城字[2015]32号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1、向因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设置停车位、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等占用城市规划区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
2、向因施工、抢修地下管线等挖掘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挖掘修复费. , 施工占用人行道每平方米每昼夜0.30元,占用车行道0.5元,经营占用人行道每平方米每昼夜0.5-1.00元.主次干路、沥青路面:560元/平方米;
支路与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450元/平方米;
条(料)石路面:500元/平方米;
彩色沥青路面:580元/平方米;
水泥混凝土路面:500元/平方米;
彩色方砖:240元/平方米;
人行步道方砖:220元/平方米;
砂石路面:100元/平方米. , 四 , 交通部门 ,,
8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缴入地方国库 , 《公路法》,《收费公路条例》,《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关于明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关于继续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关于降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公路法》,《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鲁价费发[2006]43号,鲁价费发[2007]82号,鲁价费发[2011]101号 , 交通部门 , 境内所有政府还贷收费公路 , 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载重货车按吨公里计征车辆通行费,对客运车辆按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