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4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 行政许可 , 行政审批股 ,,
6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审核 ,,
1.《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第十八条第二款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第二十九条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
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第三十条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国发〔2016〕29号)将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 、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 、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 、 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 4项,合并为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1项. , 行政许可 , 行政审批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6.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7.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7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征收(用)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