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5 |
","聊城市","噪音,水","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100082的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11月15日,茌平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并邀请三位专家对茌平万通管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部分污水通过西侧暗管排至周边灌溉沟渠内,部分通过深水井排入地下"的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循环水池、煤焦油池已采取防渗措施,经对厂区内全面检查,未发现厂区内有渗井、渗坑、暗管.在该公司厂区内有两个雨水排放口接至厂区西侧的沟渠内,并不是暗管,现场调查时,该公司西侧沟渠内仅有少量因前几日降雨汇集的雨水.11月11日、14日县环保局分别对该公司院内以及周围村庄8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除总硬度、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指标外其它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因该厂区及附近处于盐碱地带,经调查分析,造成4个指标超标原因与当地地下水环境背景有关.2.关于"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查阅环评文件和现场检查,该公司产生的噪声采取了治理措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界能够听到噪声,经查阅11月10日出具的监测数据达标排放.","属实","1.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完善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茌平县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