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27 |
1 , D370000201811180009 , 济南市南山管委会锦绣川街道办事处杨家洼村村东北角的大型化粪池建在大佛寺河中心,污染村民饮用的地下水.
, 济南市 , 水 , 11月19日,南山管委会组织南山管委会基建办、锦绣川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此件与第十七批D370000201811170049号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1.反映问题中的河,当地村民俗称大佛寺河,实为锦绣川,自东北向西南流经杨家洼村.2.经现场核实,锦绣川自杨家洼村向上游约1.5公里河道中无化粪池.3.在杨家洼村东北1公里左右的河道北岸路边有一处污水处理池.经核实,是由南部山区管委会生态保护局与锦绣川办事处共同组织建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用于收集和处理小佛村内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300方/天.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格栅、集水池、调节池、酶促细菌控制反应器、消毒池等,目前未投入使用.经现场检查,池中存有部分雨水. , 属实 , 南部山区管委会责令锦绣川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督巡查,防止发生污染水源现象. , 无
2 , D370000201811180016 , 济南市高新区舜园路汉峪海风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 , 济南市 , 噪音 , 11月19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城管局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举报人反映的汉峪海风工地为汉峪海风地块二A3项目,因施工工艺要求已进入夜间连续混凝土浇灌施工阶段,存在夜间混凝土浇筑施工和建筑渣土回填行为,该夜间施工行为已办理了夜间建筑施工审批手续和建筑渣土处置审批手续(渣管审〔2017〕019).2.11月19日,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超标.3.高新区
12345 热线分别于2018年11月4日、11月16日接到关于汉峪海风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投诉2件,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处理和答复. , 属实 , 1.11月20日,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夜间回填土施工噪音扰民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城执高新综处字〔2018〕第20154号),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11月21日,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约见了汉峪海风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责令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禁止施工车辆鸣笛、禁止敲击疏通传送管道、对振动棒进行降噪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夜间施工许可审查力度,对距离居民较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工地的夜间施工依法做出相应的限制,并继续加强对在建工地的监管工作,对未获得夜间建筑施工许可的工地,严禁其夜间施工. , 无
3 , D370000201811180024 ,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纬四路公交站牌后面两家洗车店污水横流. , 济南市 , 其他污染 , 11月1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及区市政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七纬四路站牌后共三家洗车店,由南向北依次为 来喜车吧 济南舜鑫汽车服务中心 喜多多洗车 ,此处向北约100米还有一家 旅游洗车 .上述4家洗车店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营车辆清洗、汽车美容、装具销售等.4家洗车店均有沉淀池,洗车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后排入雨水管网,少量洗车废水流入道路. , 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因四家店铺洗车产生的废水未接入污水管网,杆石桥执法中队依据《济南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对4家洗车店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4家洗车店自2018年11月19日起,停止洗车业务,按照规定对其排水途径进行改造,限期7日内整改完成,经市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洗车业务.如到期整改验收不合格,则停止其洗车业务. , 无
4 , D370000201811180028 , 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刘家峪村村委北侧鸡粪晾晒场,臭味熏人. , 济南市 , 大气 , 11月19日,南山管委会组织南山管委会基建办、仲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仲宫街道刘家峪北村.2.经现场查看,该村村民杨某某在村委会北侧半山坡自家耕地上平整出四处大小不一的鸡粪晾晒场地,四处场地面积合计约200平方米,鸡粪晾晒面积约150平方米.经了解核实,杨某某从养鸡场购买湿鸡粪进行晾晒,晒干后作为土地肥料进行售卖.3.此鸡粪晾晒场露天且距离村民住房较近,存在臭味扰民问题. , 属实 , 1.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办事处责令该晾晒场当事人杨某某2日内清理现场鸡粪,做好环境卫生.杨某某已于11月21日自行清理完毕.2.南山管委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避免环境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 无
5 , D370000201811180034 , 济南市长清区归德街道后平村东侧,两家养猪场,臭味熏人,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 济南市 , 大气 , 11月19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归德街道办事处、区畜牧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归德街道后平村东侧有两家养殖散户,分别是徐某某,饲养母猪两头,繁殖小猪20头;
房某某,饲养母猪一头,繁殖小猪3头.2.两户均建设有沼气池,养殖废弃物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沼渣作为有机肥还田,现场有轻微气味.3.根据《济南市长清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济长政办发〔2017〕5号),此处为限养区.4.经查阅12345热线转办记录,未发现反映此问题工单. , 属实 , 长清区归德街道办事处督促两家养殖户对养殖区定期喷洒除味剂,及时将养殖废弃物排入沼气池,定期清理养殖区卫生,最大限度减少养殖气味产生. , 无
6 , D370000201811180058 , 济南市天桥区小清河南路82路公交五柳闸站下面有一排污口向小清河排放污水. , 济南市 , 水 , 11月14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110075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该转办件所描述的 五柳闸河段西侧河南岸排污口 实为光大水务净化一厂污水输送干管上的一处溢流口,由于光大水务净化一厂处理能力不足,导致该污水干管高水位超负荷运行,超量生活污水从溢流口溢流进入小清河. , 属实 , 1.济南市城乡水务局调度光大水务净化一厂调整用水高峰时段进水水量,最大限度避免溢流.2.光大水务净化一厂10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建成,现正在通水调试,预计2018年12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届时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得到解决,污水溢流问题有效解决. , 无
7 , D370000201811180061 ,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李堂村张某某收购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堆放在该村正南方向308国道北面的农田内,夜间焚烧垃圾排放刺鼻气味,建筑垃圾装车时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土壤,噪音,大气 , 11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区环卫中心、区城管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和区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 垃圾堆放在农田 问题.该宗地位于天桥区桑梓店街道三教村(信访件所提 李堂村 为三教村的自然村)、308国道路北.三教村村民张某某在其承包地内倾倒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面积约5亩,未发现生活垃圾.区国土分局已分别于11月12日、11月15日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国土天桥责改字〔2018〕2-044号、〔2018〕2-048号),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已于11月13日约谈村居负责人及当事人,要求其对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2.关于 夜间焚烧垃圾排放刺鼻气味 问题.现场未发现焚烧垃圾迹象.3.关于 建筑垃圾装车时噪声扰民 问题.垃圾装卸运输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 属实 , 天桥区政府责成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区环卫中心、区城管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和区交警大队采取下列措施:责令当事人张某某将堆放的垃圾清理完毕,在清理过程中须避免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当事人已于11月23日自行清理完毕. , 无
8 , D370000201811180070 , 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道办事处阳光100小区G区北广场,广场舞夜间噪声严重扰民. , 济南市 , 噪音 , 11月19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公安分局、振兴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该广场为阳光100小区内部广场,是小区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因社区业主人数众多而公共活动场地有限,G区北广场成为晚间广场舞的主要活动场所.2.经现场检查,该广场每晚约有三支有组织的广场舞队伍,每个队伍均使用一小型音响播放音乐,且跳舞居民每晚均于21点前结束. , 属实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公安局、振兴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1.11月19日,组织小区居民代表和广场舞代表进行协商,经协商将跳舞时间控制到不超过20:30.2.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劝导和说服教育,并告知居民,作为公共场所,允许百姓跳广场舞健身,但要合理调节音响音量,禁止噪音扰民.
3、加强对该处广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进行娱乐健身活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 无
9 , X370000201811180044 , 举报济南市槐荫区对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第二批序号D370000201811020048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其虚报、瞒报,不尊重客观事实,对同一问题偷换概念,掩盖事实,欺骗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重新检查,拆除大棚、清理垃圾和渣土,恢复被填埋的水塘生态原貌. , 济南市 , 生态,土壤 , 11月19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国土局、区农发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重复举报问题.此信访件与第
二、第八批转办件受理编号为:D
370000201811020048、X370000201811080052的举报内容基本一致.2.关于 虚报、瞒报,不尊重客观事实 等问题.(1)建设大棚问题:被举报地址建设的大棚项目名称为山东宝储农业蔬菜种植基地,位于美里湖街道鲁唐村,东至鲁唐村地、西至邱庄村地,南至美里北路、北至黄河大坝,设施农用地面积50.67亩.此处为鲁唐村集体建设用地.该项目于2016年9月19日向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槐荫区农业经济发展局、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槐荫分局提交了《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2018年8月10日,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区农业经济发展局、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槐荫分局三部门对申请审核表给予审批并颁发了《济南市槐荫区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2)原举报件反映的水塘实为因该处地势低洼存水,历史形成.位于美里湖街道鲁唐村西,金水湾小区南侧,为鲁唐村集体建设用地.2016年底,鲁唐村两委为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对长约20米,宽约25米的部分水面回填.由于床底松软,根据房屋建设要求,填充物全部选择相对比较坚硬的建筑渣土(回填渣土属村内渣土),回填面积约占原有水面的九分之一.在回填初期存在少量砖块及混凝土等建筑物料,主要用于建设大棚基础底座,料堆上方均覆盖种植用土,现所有物料已全部用于建设大棚.大棚建成后,改变了周边脏乱差的环境,3.11月3日、9日、19日,槐荫区城管执法局、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多次联合对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随意向小区前水塘内倾倒垃圾现象.4.11月20日,美里湖街道办事处随机选取大棚内东、中、西方向三个点位,对基础地面进行挖掘,开挖面各约2平方、深2米,除建筑渣土外未发现生活垃圾.5.11月20日,槐荫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水塘地表水及鲁塘村地下水分别进行了检测,结果均达标. , 不属实 , 无 , 无
10 , X370000201811180053 , 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东首1686号-山东财经大学章丘明水校区校门向东1100米左右路北荒地有大量垃圾,起风时候扬尘严重,平时气味刺鼻,异味严重,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大气 , 11月19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环卫中心、区住建委、双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举报件反映的山东财经大学章丘明水校区校门东1100米左右路北荒地,系新修建的大学路北侧绿化带用地,现场未发现垃圾,也未发现刺鼻异味现象.目前该路段主路面(大学路)刚通车,两侧正在进行人行道施工,绿化造形阶段,准备明春绿化.荒地上有用于绿化造形的土堆一座,约100立方,现场苫盖不全,起风会有扬尘产生. , 属实 , 1.11月19日,施工方已对土堆进行全部苫盖.2.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区住建委在道路施工、绿化过程中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百 ,杜绝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