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10-16 |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企业." "7","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8","审批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一条" "9","受理机构","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10","决定机构","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11","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12","申请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支术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3","禁止性要求","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 "14","申请材料目录","1.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变更)备案审核申请表2.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表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备意见书(复印件)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6.与互联网接入单位签订的入网意向协议(复印件)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人员登记表8.内部设施平面布置图9.网吧局域网网络拓扑图10.网吧安全管理制度(按模板制作,制度上墙)11.网吧安全管理系统合同12.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1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责任书" "15","申请接收","1.http://http://61.186.250.110:1100/2.023-62829583" "16","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17","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18","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9","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20","审批结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21","结果送达","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以现场领取、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或当场领取." "22","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23","咨询途径","网上咨询:http://61.186.250.110:1100/窗口咨询
电话:023-62829583业务科室咨询
电话:023-60437487" "24","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渠道:1.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
电话:960162.部门投诉
电话:023-60437481" "25","办公地址和时间","南岸区公安分局网安支队:南岸区广福大道5号北405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6","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网上咨询:http://61.186.250.110:1100/窗口咨询
电话:023-62829583业务科室咨询
电话:023-60437487" "27","流程图", "28","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