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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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实施单位","项目名称","处理方式","法律依据","备注" "1","县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暂停","按照吉林省财政厅要求,与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已经暂停,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会计证将正式被取消.
", "2","县文广新局","导游证核准","取消","《关于废止的决定》(国家旅游局令第40号)", "3","县住建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 "4","县农牧局","农药广告审查","取消","经与农牧部门沟通,确认该事项为省级实施,不再作为县级许可事项保留.", "5",,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批","取消","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吉政明电[2017]21号)要求,该许可事项予以取消.", "6",,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初审","取消","经与农牧部门沟通,确认该事项为省级实施,不再作为县级许可事项保留.", "7",,
"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取消","经与农牧部门沟通,确认该事项不适用于我县实际,不再作为县级许可事项保留.", "8",,
"核发草种生产许可证","取消","经与农牧部门沟通,确认该事项不适用于我县实际,不再作为县级许可事项保留.", "9",,
"执业兽医注册核准","取消","经与农牧部门沟通,确认该事项为上级部门实施,不再作为县级许可事项保留.", "10","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取消","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二十七条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正)第
五、七条", "11","发改局","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取消","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第
三、
七、
九、十一条2.《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 "12",,
"县管权限内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取消","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第四条", "13",,
"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取消","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款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3〕2号)第九条", "14",,
"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吉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134号)第六条.《吉林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吉省价综[2015]162号", "15","市场局","食品生产许可(含食品添加剂许可)","取消","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第三十
五、三十九条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六条", "16","林业局","跨市(州)及出省运输红松、落叶松、樟子松种子所持有《林木种子运输证》核发","取消","1.《吉林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条例》(1992年5月10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四条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