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22-11-08
附件3 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清理表 序号 , 职权类别 , 细分类别 , 通用目录名称 , 是否依申请办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强制内容 ,,

行政征收标准 , 主管部门 , 行使主体 , 职权依据 , 权属来源 , 权属划分类型 , 事权级别 , 权属划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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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核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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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意见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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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行政强制对象 , 行政强制措施 国家 , 省 , 市 , 区 , 镇街 , 村级 ,,

2014版清单名称 , 标准化系统编码 , 标准化系统名称 , 许可通用目录编码 , 许可通用目录名称 ,

1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锅炉和压力容器(含气瓶)使用登记、变更及遗失补办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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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5年)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管理人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3.[规范性文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5〕34号)

一、职能划转

(五) , 法律授权 , 区级专属 , 区县级或以上 医用氧舱、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锅炉和其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医用氧舱、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跨区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变更(报停、报废、注销、移装、过户) , 52A467-01 , 锅炉和压力容器(含气瓶)使用登记、变更及遗失补办 ,

0079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合并,名称调整与标准管理系统保持一致.

2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变更及遗失补办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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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5年)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管理人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3.[规范性文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5〕34号)

一、职能划转

(五)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 跨区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 非跨区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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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医用氧舱、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跨区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变更(报停、报废、注销、移装、过户) , 52A467-02 ,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变更及遗失补办 ,

0079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合并,名称调整与标准管理系统保持一致.

3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及遗失补办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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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5年)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管理人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3.[规范性文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5〕34号)

一、职能划转

(五) , 法律授权 , 区级专属 , 区县级或以上 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机电类特种设备、锅炉和其他压力容器、非跨区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变更(报停、报废、注销、移装、过户) , 52A467-03 , 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及遗失补办 ,

0079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合并,名称调整与标准管理系统保持一致.

4 , 行政许可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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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3.[部门规章]《计量授权管理办法》(89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全文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1、申请建立计量基准、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的授权;

2、同级部门申请对本部门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

3.辖区内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授权. ,

1、申请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的授权;

2、中央驻穗企业或省直企业内部强制检定工作授权;

3、3.辖区内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授权. ,

1、市级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强制检定工作授权;

2、辖区内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授权. ,

1、区级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强制检定工作授权;

2、3.辖区内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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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52A469-000 , 计量检定机构授权 ,

00777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保留

5 , 行政许可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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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

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第九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本部门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乡镇企业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3.[部门规章]《计量标准考核办法》(04年质检总局令第72号)全文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1、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同级部门和同级工商注册企业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3、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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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级以上市局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省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3、省有关部门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4、省局组织建立的次级社会公用标准. ,

1、区局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市局组织建立的次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市有关部门主管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

1、区局组织建立的次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区及区以下有关部门主管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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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52A474-000 , 计量标准考核 ,

00780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保留

6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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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佛山市锅炉压力容器协会、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特种设备协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第十四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2.[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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