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29
附件3 2016(2017)年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 数据汇总表*1 基本信息*2 主营产品信息*2 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2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在岗职工总数(人)*4 固定资产合计(万元)*4 工业总产值(万元)*4 行业 代码 产品一*5 产品二*5 产品三*5 综合能耗(万吨标煤)*6 按照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按照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万吨) 名称单位 产量 名称 单位 产量 名称 单位 产量说明:*1此表适用所有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如一家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生产,应分行填写涉及的行业代码,并按照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

产品应填写对应行业代码下的产品. *3如企业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如有变更,请注明曾用代码. *4此栏信息不需要核查,与上报统计部门口径一致;

固定资产合计按原值计算;

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不含税. *5请填写附件1具体行业子类覆盖的主营产品,其中对原油加工企业,请填 原油及原料油加工量 .如果相关主营产品多于3个,填报时请自行加列,一一列明并填数. *6综合能耗(万吨标煤)用统计数据(当量值). 发电企业 2016(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1 机组1*2 发电燃料类型 燃煤、燃油或者燃气 装机容量(MW) 单机容量,如果合并填报时请列明每台机组的容量 压力参数/机组类型 请填机组类型或压力参数,其中: 对于燃煤机组,压力参数指:中压、高压、超高压、亚临界、超临界、超超临界;

并注明是否循环流化床机组、IGCC机组 对于燃气机组,机组类型指:B级、E级、F级、H级、分布式 汽轮机排汽冷却方式*3 水冷,含开式循环、闭式循环 空冷,含直接空冷、间接空冷 对于背压机组、内燃机组等特殊发电机组,仅需注明,不需填写冷却方式 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5.1与5.2之和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4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消耗量(t或万Nm3) 燃煤 对于入炉燃料中含煤矸石、洗中煤、煤泥等低热值燃料的,需填写低热值燃料重量占比 辅助燃油*5,6 低位发热量(GJ/t或GJ/万Nm3) 燃煤 年平均值 辅助燃油*5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燃煤*7 年平均值 辅助燃油*5 碳氧化率(%) 燃煤*7 年平均值 辅助燃油*5 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0)计算 消费的购入电量(MWh)*8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MWh) 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 发电量(MWh)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电量(MWh)*9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热量(GJ)*10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热比(%)*10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电煤耗(tce/MWh)或供电气耗(万Nm3/MWh)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热煤耗(tce/TJ)或供热气耗(万Nm3/TJ)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运行小时数(h) 2017年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 负荷率(%)*10 2017年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 供电碳排放强度(tCO2/MWh) 热电联产机组需填写,机组1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电量,其中: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1-供热比) 供热碳排放强度(tCO2/TJ) 热电联产机组需填写,机组1供热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热量,其中:供热二氧化碳排放量=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热比 全部机组合计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所有机组排放量之和 说明:*1填写时可删除此列所述的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可在此列各行填写说明左列数值含义的具体内容. *2如果机组数多于1个,请自行加行填写.在产出相同(都为纯发电或者都为热电联产)、机组压力参数、装机容量等级相同、锅炉类型相同(比如都是煤粉炉或者都是流化床锅炉)的情况下,燃料消耗量、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供电量或者供热量中有任意一项无法分机组计量的,可合并报数;

对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视为一台机组进行填报. *3关于汽轮机排汽冷却方式,此部分仅针对燃煤机组,燃油燃气机组不需填写此项. *4对于机组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仅包括发电锅炉(含启动锅炉)、燃气轮机等主要生产系统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不包括移动源、食堂等其他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 *5如果机组有其它燃料,请自行更改燃料名称或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数,下同. *6如果机组辅助燃料量无法分机组,应按机组发电量比例分配. *7《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对于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明确要求采用实测值,对于碳氧化率,优先用实测值,如果无法获得,可采用缺省值.对于

2016、2017年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没有实测值的企业,可暂采用指南和问答平台中的缺省值,从2018年起,对于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缺省值将采用高限值. *8如果外购电量无法分机组,可按机组数目平分. *9对于纯发电企业,供电量=发电量-厂用电量;

对于热电联产企业,供电量=发电量-发电厂用电量. *10对于供热量、供热比和负荷率,参考行业标准DL/T 904-2015《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自备电厂 2016(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1 机组1*2 发电燃料类型 燃煤、燃油或者燃气 装机容量(MW) 单机容量,如果合并填报时请列明每台机组的容量 压力参数/机组类型 请填机组类型或压力参数,其中: 对于燃煤机组,压力参数指:中压、高压、超高压、亚临界、超临界、超超临界;

并注明是否循环流化床机组、IGCC机组 对于燃气机组,机组类型指:B级、E级、F级、H级、分布式 汽轮机排汽冷却方式*3 水冷,含开式循环、闭式循环 空冷,含直接空冷、间接空冷 对于背压机组、内燃机组等特殊发电机组,仅需注明,不需填写冷却方式 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5.1与5.2之和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4 按发电企业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消耗量(t或万Nm3) 燃煤 对于入炉燃料中含煤矸石、洗中煤、煤泥等低热值燃料的,需填写低热值燃料重量占比 辅助燃油*5,6 低位发热量(GJ/t或GJ/万Nm3) 燃煤*7 年平均值 辅助燃油*5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燃煤*8 年平均值 辅助燃油*5 碳氧化率(%) 燃煤*8 年平均值 辅助燃油*5 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发电企业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0)计算 消费的购入电量(MWh)*9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MWh) 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 发电量(MWh)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电量(MWh)*10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热量(GJ)*11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热比(%)*11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电煤耗(tce/MWh)或供电气耗(万Nm3/MWh)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热煤耗(tce/TJ)或供热气耗(万Nm3/TJ)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运行小时数(h) 2017年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 负荷率(%)*11 2017年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 供电碳排放强度(tCO2/MWh) 热电联产机组需填写,机组1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电量,其中: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1-供热比) 供热碳排放强度(tCO2/TJ) 热电联产机组需填写,机组1供热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热量,其中:供热二氧化碳排放量=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热比 全部机组合计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所有机组排放量之和 说明:*1填写时可删除此列所述的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可在此列各行填写说明左列数值含义的具体内容. *2如果机组数多于1个,请自行加行填写.在产出相同(都为纯发电或者都为热电联产)、机组压力参数、装机容量等级相同、锅炉类型相同(比如都是煤粉炉或者都是流化床锅炉)的情况下,燃料消耗量、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供电量或者供热量中有任意一项无法分机组计量的,可合并报数;

对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视为一台机组进行填报. *3关于汽轮机排汽冷却方式,此部分仅针对燃煤机组,燃油燃气机组不需填写此项. *4对于机组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仅包括发电锅炉(含启动锅炉)、燃气轮机等主要生产系统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不包括移动源、食堂等其他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 *5如果机组有其它燃料,请自行更改燃料名称或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数,下同. *6如果机组辅助燃料量无法分机组,应按机组发电量比例分配. *7对于燃煤的低位发热量,应符合《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对于燃煤低位发热量的具体规定,如果数据无法获得,可采用入厂煤低位发热值的加权平均值,权重是每批次的入厂煤量.如果没有实测值,可采用以下缺省值: 煤种 无烟煤 烟煤 褐煤 洗精煤 其他洗煤 其他煤制品 煤矸石 焦炭 低位发热量(GJ/t) 26.7 19.57 11.9 26.334 12.545 17.46 5.82 28.435 *8《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对于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明确要求采用实测值,对于碳氧化率,优先用实测值,如果无法获得,可采用缺省值.对于

2016、2017年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没有实测值的企业,可暂采用指南和问答平台中的缺省值,从2018年起,对于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缺省值将采用高限值. *9如果外购电量无法分机组,可按机组数目平分. *10对于纯发电企业,供电量=发电量-厂用电量;

对于热电联产企业,供电量=发电量-发电厂用电量. *11对于供热量、供热比和负荷率,参考行业标准DL/T 904-2015《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电网企业 2016(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1 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tCO2)*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3)计算 供电量(MWh)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输配电损耗电量(MWh)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供电线损率(无量纲) 年度输配电损耗电量/年度供电量 说明:*1填写时可删除此列所述的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可在此列各行填写说明左列数值含义的具体内容. *2计算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时,对应的排放因子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 水泥生产企业 2016(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1 生产工段1*2,3

1 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1.1,1.2,1.3与1.4之和 1.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1.1.1 消耗量(t或万m3)*4,5 烟煤 ……*6 1.1.2 低位发热量(GJ/t或GJ/万Nm3) 烟煤 若无实测值,则煤的低位发热量默认值取26.7GJ/t ……*6 1.1.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烟煤 ……*6 1.1.4 碳氧化率(%) 烟煤 ……*6 1.2 熟料对应的碳酸盐分解排放(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6)计算 1.2.1 熟料产量(t)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1.2.2 熟料中CaO的含量(%) 1.2.3 熟料中MgO的含量(%) 1.2.4 熟料中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CaO的含量(%) 式中,CCai――第i种非碳酸盐替代原料中CaO的质量分数各批次加权平均值,%;

Qi――第i种非碳酸盐替代原料消耗量,t;

Qck――熟料产量,t 1.2.5 熟料中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MgO的含量(%) 式中,CMgi――第i种非碳酸盐替代原料中MgO的质量分数各批次加权平均值% 1.3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8)计算 1.3.1 消耗电量(MWh)*5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1.3.1.1电网供电电量(MWh) 优先填报熟料工段计量数据;

如熟料工段计量数据不可获得,则按全厂比例拆分 1.3.1.2自备电厂*7电量(MWh) 1.3.1.3可再生能源电量(MWh) 1.3.1.4余热电量(MWh) 1.3.2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MWh)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电网购入电力和自备电厂供电对应的排放因子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1.4 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8)计算 1.4.1 消耗热量(GJ)*5 消耗热量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1.4.2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GJ)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如果是蒸汽锅炉供热,排放因子为锅炉排放量/锅炉供热量;

如果是自备电厂,排放因子参考 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 中的供热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方法;

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2 设计产能(吨熟料/天)*8

3 海拔高度(m) 水泥窑所在地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填报

4 协同处置废弃物量(万t) 请填报处置原生废弃物数量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全部熟料生产工段合计

5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说明:*1填写时可删除此列所述的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可在此列各行填写说明左列数值含义的具体内容. *2核算边界: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均化开始,包括水泥原燃料及生料制备、熟料烧成、熟料到熟料库为止,不包括厂区内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 *3如果企业熟料生产工段多于1个,请自行加行填写. *4燃料消耗指化石燃料消耗量,不包括替代燃料的消耗量. *5燃料消耗、电力消耗、热力消耗统计范围不包括废弃物处置过程,也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 *6如果企业有其他类型的化石燃料消耗,请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数. *7如有自备电厂请同时填报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 *8设计产能是指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批复核准立项或备案的设计产能.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2016(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1 平板玻璃生产线1*2,3

1 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1.1,1.2与1.3之和 1.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1.1.1 消耗量(t或万Nm3)*4 烟煤 ……*5 1.1.2 低位发热量(GJ/t或GJ/万Nm3) 烟煤 ……*5 1.1.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烟煤 ……*5 1.1.4 碳氧化率(%) 烟煤 ……*5 1.2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7)计算 1.2.1 消耗电量(MWh)*4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1.2.1.1电网电量(MWh) 优先填报平板玻璃生产线计量数据;

如计量数据不可获得,则按全厂比例拆分 1.2.1.2自备电厂*6电量(MWh) 1.2.1.3可再生能源电量(MWh) 1.2.1.4余热电量(MWh) 1.2.2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MWh)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电网购入电力和自备电厂供电对应的排放因子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1.3 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7)计算 1.3.1 消耗热量(GJ)*4 热量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1.3.2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GJ)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如果是蒸汽锅炉供热,排放因子为锅炉排放量/锅炉供热量;

如果是自备电厂,排放因子参考 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 中的供热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方法;

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2 平板玻璃产量(万重量箱)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2.1超白玻璃(万重量箱) 若为以下四类平板玻璃,请分别单独标注产量,下同 2.2本体着色玻璃(万重量箱) 2.3无色玻璃(万重量箱) 2.4超薄玻璃(万重量箱)

3 设计产能(万重量箱/年)*7 全部平板玻璃生产线合计

4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说明:*1填写时可删除此列所述的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可在此列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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