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10-17 |
(二)创业孵化.组织专家团队,配备创业导师,提供创业兴业支持.对具备较好产业基础的培育对象,重点给予扩大产业规模、强化市场开拓、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对其他培育对象,按自愿原则组成3-5人的创业团队,组织进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的实体基地进行创业孵化.农业部、教育部、团中央将认定100个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认定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为培育对象提升创业能力提供实践平台.
(三)认定管理.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纳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采集相关信息,进行专门管理考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县做好认定管理和信息提交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遴选的培育对象,按照当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纳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队伍统一管理,建档立册,按统一要求记录和报送现代青年农场主生产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四)政策扶持.农业部、教育部、团中央将现代青年农场主列为重点支持对象,相关行业项目、人才激励政策向其倾斜.2015年,农业部将从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中遴选100名作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资助对象,由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每人资助1万元.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专属金融产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要积极协调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税收、保险、人社等有关部门,将现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培育对象倾斜.
(五)跟踪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和创业导师要为培育对象持续提供创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利用智慧农民云平台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提供在线教育培训、在线管理考核、对接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推送等跟踪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由农业部、教育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要将青年农场主的培育工作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工作协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二)明确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重点做好培育对象遴选确定、培训机构选定、扶持政策协调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培训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职业院校、农业高校、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单位的作用,制定全省培育计划,统一安排编班,确保工作落实.培训机构要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培训教师,组织开展培训.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要着力做好示范性培训和信息库建设工作.
(三)落实经费.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经费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列支,每人连续支持2年,人均经费标准每年不少于3000元,由培育对象所在地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从农民培训经费中支出,经费主要用于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各地要积极争取相关政府资金,并吸引企业、社会投入,加大对青年农场主培育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