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15
附件3: 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

对于到校面试(报到)的人才,学校提供免费住宿和工作用餐,其中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到校面试(报到)住宿不受到校天数限制,第四类、第五类人才原则上安排3天住宿;

在校面试期间的工作用餐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成功入职后,可按规定凭票报销来校面试和报到时的交通费. 2.对于到校报到的人才,学校将根据人才类别,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工作用车、差旅、账目报销、过渡住房、学术休假等服务. 3. 对于引进的人才,确需安排配偶工作的,在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情况下,并根据配偶学历及工作能力情况分类安置,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按人事代理制安置,配偶为全日制本科的,按雇员制安置,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的,不安置;

第四类及以上人才的配偶安置工作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不受配偶学历限制;

学历未达要求或不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含未婚博士),给予相应的配偶补贴.配偶补贴与配偶安置工作只能二者选其一,且只能享受一次;

在配偶补贴与配偶安置工作二者的选择上,给予3个月的重新选择期限(自签订协议起算),超过3个月的不得重新选择. 4.所引进人才属于外语(英语、日语)、数学、力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微电子、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律、艺术学、公共管理、经济类等相对紧缺学科的优秀博士,可视情况在执行《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全职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待遇基础上,其安家费与科研启动费上浮不超过10%. 5.所引进人才属于海归优秀博士人才(指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人员),可视情在执行《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全职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待遇基础上,其安家费与科研启动费视其业绩情况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 以上两条(

4、5)不叠加享受. 6.依所引进人才个人意愿,其户口关系可在南昌与赣州两地自愿选择落户地.户口关系虽然落在南昌,但南昌校区没有其对应学科的,其工作岗位应安置在赣州校区对应学科. 7.2017年已经引进或已经签署了协议的(但还未到校报到)的博士继续按协议约定的政策待遇执行(已超过协议规定报到期的除外). 8.对于短期引进的人才,在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本人愿意确定是否续聘.若续聘为长期引进人才,则其待遇按照续聘当年的人才"长期引进"待遇补齐. 9. 对于夫妻双方按人才引进的(含同时引进或先后引进),夫妻双方博士所属学科和本人业绩均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夫妻双方享受住房补贴且均不享受配偶补贴;

夫妻其中一方博士所属学科或本人业绩不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夫妻双方享受一份住房补贴且均不享受配偶补贴;

其他待遇按《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全职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执行;

所引进人才的配偶已在学校工作的不享受配偶补贴,其他待遇按《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全职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执行. 10.学科团队的引进待遇可另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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