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11-04
邵市环评[2017]22号 关于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

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

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项目申请批复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35、50mg/Nm3).根据《湖南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湘环发〔2016〕6号)的要求,到2018年底,我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目前,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

1、#2机组烟囱入口NOX浓度基本在100mg/Nm3以内,SO2浓度基本在200 mg/Nm3之内,烟尘浓度基本在30mg/Nm3之内,均没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为此,你公司拟投资28000万元,对#

1、#2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技改内容主要为脱硝、脱硫和除尘改造,其中,脱硝改造包括对锅炉燃烧系统进行改造,采用SCR工艺,一次性更换现有的第

1、2层催化剂,备用层催化剂不作变动;

脱硫改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双循环工艺,在原有脱硫设施的基础上分别新增一套吸收塔,作为二级吸收塔与原吸收塔串联运行,原吸收塔拆除除雾器及1层喷淋层,保留4层喷淋层作为一级吸收塔;

在脱硫吸收塔后新增湿式电除尘装置.项目符合有关政策及规定要求,技改工程完成后,烟尘减排总量为93t/a,排放量为117t/a,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SO2减排总量为1417t/a,排放量为567t/a,排放浓度不高于35mg/m3;

NOX减排总量为647t/a,排放量为646t/a,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根据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营运管理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技改工程不新建厂房设施,在现有设备拆除、新设备设施运输及安装和完善相关辅助配套工程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造成环境影响.

2、强化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行产生的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分类处理后,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仅部分冷却水外排.外排的冷却水须采取措施控制温度,确保不对下游地表水环境以及水生动植物造成影响.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新增的泵类、风机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理.脱硫石膏、灰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于厂内设相应专门库房暂存,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单独"三防"储存间,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制定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专人定期清理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节约能源,降低原辅材料消耗,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

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禁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

项目生产涉及部分危险化学品,须强化危化品运输、贮存、生产等各个环节事故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4日 抄送: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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