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11-04 |
第一章 总则
3 1.
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3 1.2编制依据
3 1.3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5 1.4评价标准
8 1.5评价时段
10 1.6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10 1.7环境保护目标
11
第二章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3 2.1项目概况
13 2.2项目总平面布置
15 2.3公用及辅助工程
15 2.4主要设备
16 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
16 2.6工程分析
18
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况
30 3.1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30 3.2社会经济概况
32
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6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36 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8 4.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0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2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2 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2
第六章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54 6.1社会影响分析
54 6.2社会互适性分析
54 6.3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5
第七章 环境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
56 7.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56 7.2风险识别及评价等级的确定
56 7.3 源项分析及后果分析
60 7.5 风险管理
61 7.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同时 验收一览表
68
第八章 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69 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69 8.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69
第九章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76 9.1 清洁生产的定义与内容
76 9.2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77 9.3 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79 9.4 清洁生产审核
79 9.5 实施持续清洁生产建议
80 9.6 循环经济分析
82 9.7 结论
83
第十章 总量控制
85 10.1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
85 10.2总量控制的目的
85 10.3总量控制分析
85 第十一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86 11.1工程环保投资效益估算
86 11.3工程环境经济损益指标分析
87 11.3工程社会效益评价
88 第十二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9 12.1 环境管理计划
89 12.2 环境监测
90 12.3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
91 第十三章 厂址论证
92 13.1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
92 13.2项目用地符合性分析
92 13.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92 13.4环境承载力分析
93 13.5公众参与
93 13.6厂址可行性分析结论
93 第十四章 公众参与
95 14.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原则
95 14.2公众参与形式
95 14.3 公众调查范围和对象
96 14.4 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分析
97 14.5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
100 14.6公众意见调查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分析
101 14.7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02 第十五章 结论和建议
103 15.1项目概况
103 15.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103 15.3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
103 15.4工程分析
103 15.5环境质量现状
104 15.6环境质量影响预测
104 15.7污染防治对策
106 15.8清洁生产分析与循环经济分析
107 15.9总量控制
107 15.10公众参与结论
107 15.11工程 三同时 情况
108 15.12总体结论
108 附件: 附件1:项目委托书;
附件2: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含发改[2016]313号 关于确认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项目备案的通知 ;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土地证;
附件5:租赁合同;
附件6: 关于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确认函 ;
附件7: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8: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样表. 前言
1、项目由来 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于2013年在含山县铜闸镇塔岗工业集中区租赁房屋投资建设实木家具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生产至今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含发改[2016]313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投产后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到委托后认真分析了项目的主要内容、性质及建设方案,并在接受委托时进行现场查看,收集了大量与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与环境现状资料,按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本项目评价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含山县环境保护局、含山县环境监测站、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和其它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以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016年11月10日,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承担《 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016年11月11日,该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在马鞍山市政府网含山县环保局网站上发布. 2016年11月8日~11月30日,委托含山县环境监测站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地表水、声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 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2月14日,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2016年12月15日,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在含山县环保局网站上发布. 2016年12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送审稿).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 机加工和喷漆工艺过程及工艺技术方案的选取. 根据项目物料平衡、统计三废排放源强,分析项目整改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 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污染物排放达标可靠性分析. 工程整改后全厂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预测评价. 工程整改后固体废弃物对项目区域的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预测评价以及选址论证等方面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含山县铜闸镇总体规划.本项目工程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可靠,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公众无反对意见.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在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第一章 总则 1.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1.1 评价目的 (1)通过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掌握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环境特征;
(2)分析项目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正常运行时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
(3)论证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与合理性,从环保角度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意见,同时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项目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1.2 指导思想 评价以实现发展经济同时必须保护环境为指导思想,强调科学性、客观性与针对性、实用性的统一.根据项目的相关资料,针对项目排放污染物的特点,分析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能否达标排放,工程设计中是否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对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合理性、可行性论证,评价中贯彻 达标排放 、 清洁生产 、 总量控制 和 可持续发展 的原则,评价结论力求做到科学、公正、明确、客观. 1.2编制依据 1.2.1 任务依据 (1)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文号:含发改[2016]313号《关于确认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项目备案的通知》(2016.12.16);
(2)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6.11.10). 1.2.2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1月4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
(9)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年2月16日);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
(13)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文件皖环发〔2015〕36号关于《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2015.7.29);
(14)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06]71号文,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2006.9.14);
(15)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号文:《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2002年4月10日);
(16)《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安徽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10月);
(1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
(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
(19)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6]113号文:印发《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2006年6月6日);
(20)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7]5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3月27日);
(2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6年8月1日);
(2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GB18218-2009);
(25)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3年第59号;
(2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
(27)《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
(28)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14-3-31 ;
(29)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28号,2014-01-30;
(30)《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
(31)《马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3月17日;
1.2.3评价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
(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
(9)《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2013-05-24 实施);
(10)《H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H,国家环境保护部,2013-3-29 发布,2013-7-1 实施). 1.2.4技术资料 (1)含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含山县名巢世家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实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标准确认函,2016.12;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1.3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3.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评价工作分级的规定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结合本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项目喷涂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VOC和木料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公式为: Pi= (Ci /C0i)*100%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 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一般选用GB3095-2012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对于无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制的三倍值,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导则中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Pi按公式计算后,取P值中最大值Pmax和其对应的D10%.本项目依据的评价工作等级见表1-1. 表1-1 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本项目 一级 Pi≥80%,且D10%≥5km / 二级 其他 / 三级 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