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11-05
殡仪馆、火葬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业务手册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民政局 2017年7月21日发布 目录

一、受理范围

1

二、办理依据

1

三、办理机关

1

四、审批条件

1

五、申请材料

2

六、审批证件

2

七、办理时限

2

八、审批收费

3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3

十、中介服务

3 十

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3 十

二、资质资格

3 十

三、审批流程

3

(一)申请

3

(二)受理

4 十

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6

(一)咨询途径

6

(二)进程查询

7 十

五、监督检查

7 殡仪馆、火葬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助业务手册 受理范围 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火化的地区申请投资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的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

二、办理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2.《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公安、工商、民族、建设、国土资源、林业、环保、交通和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三、办理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分为三级,分别为省级、州(市)、县(市、区)级. 1.云南省民政厅办理范围包括 云南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省殡仪馆、火葬场行政许可的受理工作.云南民政厅殡葬管理处负责全省殡仪馆、火葬场行政许可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2.州(市)民政局办理范围包括 在民政厅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殡仪馆、火葬场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3.县(市、区)民政局办理范围包括 参与对注册在本行政区内的发证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殡仪馆、火葬场许可的实地核查工作.

四、审批条件 1.新办 (1)予以批准的条件: (a)、设立地点是划定的实行火葬的地区. (b)、设立项目符合全县行政区域的规划和殡葬需要. (c)、设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d)、有筹建殡仪馆、火葬场的建设用地 (f)、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g)、有筹建殡仪馆、火葬场的必要经费.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a)实地核查结论不合格;

(b)在1个月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2.补证 (1)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如《云南日报》),刊登《殡仪馆、火葬场许可证》遗失公告. (2)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批准: 证件因违法被查没的不得申请补办.

五、申请材料 殡仪馆、火葬场审批申请所需材料: 表1 殡仪馆、火葬场审批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要求

1 县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 原件 复印件 纸质材料,应采用A4纸,左侧装订. 1份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请示(请示中应写明拟建殡仪馆名称、性质、举办单位、主管单位、位置和规划面积等) 原件 复印件 1份 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并通过年检.单位公章应和批准文件名称相同.原件考核结束后交还申请单位.

3 设立殡仪馆、火葬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复印件 1份 与申请书一致.生产地和注册地不一致时应同时递交生产地分支机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原件.原件考核结束后交还申请单位.

4 殡仪馆规划示意图 原件 复印件 1份 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国土、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预批材料等 原件 复印件 1份 真实有效,至少两名,必备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检验项目与申请产品一致

6 建设资金来源证明 原件 复印件 1份 真实有效,与申请产品一致,原件考核结束后交还申请单位.

六、审批证件 《殡仪馆、火葬场许可证》,证件有效期3年.

七、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实地核查、书面审查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

一、年审年检 (1)年审年检 年检名称:西畴县殡仪馆 实施依据: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的通知西人社发z2017{20号 本县行政区域内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年审时间:年审数据申报时间:2017年3月17日―6月30日 十

二、资质资格 无 十

三、审批流程

(一)新办 1.申请 (1)受理范围、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满足

一、

(一)条受理范围要求的殡仪馆、火葬场单位的首次申请. 申请人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a)、设立地点是划定的实行火葬的地区. (b)、设立项目符合全县行政区域的规划和殡葬需要. (c)、设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d)、有筹建殡仪馆、火葬场的建设用地 (f)、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g)、有筹建殡仪馆、火葬场的必要经费. 申请材料:应按殡仪馆、火葬场审批申请所需材料表执行. 受理范围、申请单位条件、申请材料应在西畴县政务网站公开. 西畴县政务网站应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单位下载打印.下载地址为:http://60.160.237.123/Default.aspx 西畴县民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 (2)申请接收 接收方式为窗口接收.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西畴县民政局. 接收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五楼殡葬服务管理股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 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西畴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 (4)申请编号 申请人通过接收窗口提交行政审批申请时,西畴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应立即形成符合《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要求的申请编号. (5)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 西传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申请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或代为填写申请书并经申请人确认. 2.受理 (1)受理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西畴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 (2)受理决定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文字清晰、符合法定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予以受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 a)申请单位的法人注册地址不在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并告知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到注册地的行政区域申请;

(b)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不予受理条件的. 受理决定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3.审查 (1)审查方式确定 西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审查方式. 新办采用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均由西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实施. (2)实地核查(专家评审) (a)成立考核组 西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应根据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信息和申请类型,提出考核组建议名单.考核组一般由2~3名考核员组成,并确定1名考核组长,根据需要,可聘用技术专家参加实地核查工作). 考核员应经培训、由云南省民政厅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殡仪馆、火葬场许可考核考评员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要通过复查换证后才可参加实地核查工作,获得考评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考评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还应接受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充实、更新与考核相关的知识;

西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将申请资料委托考核组. (b)岗位职责与权限 实地核查实行组长负责制.考核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必备条件的,应按《通用规范》中编制《许可考核必备条件》的要求制定必备条件,并依据《通用规范》和必备条件要求对生产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做出考核结论. 考核组应将实地核查信息告知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注册地所在民政局,县局可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实地核查.观察员一般由从事殡葬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观察员的职责主要是:对考核组和被考核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考核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正常的考核工作;

负责维护现场核查秩序,督促被核查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整改,对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整改情况负责监督,做好制造许可与证后监管的衔接. (c)实地核查准备 考核组收到考核资料后,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申请材料进一步详细审查的基础上,制定考核计划.准备好现场考核的工作文件.工作文件包括许可考核必备条件、现场考核原始记录表、考核报告和殡仪馆、火葬场许可现场考核意见反馈表等. 考核组应在收到考核资料后及时告知申请人实地核查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和可申请回避的事项. (d)实地核查报告 考核组长应填报并提交考核报告及时将申请资料、考核报告、全部现场考核原始记录、整改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报送西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免于考核的,西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需填写殡仪馆、火葬场许可考核报告中经考核确认项目. 考核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不含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整改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查、编制实地核查计划、实地核查、编写考核报告、上报考核结果材料. 4.决定 (1)殡葬管理股经办人审查 (2)殡葬管理股股长审查 西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分管副局长对现场考核结果和经办人意见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a)审核受理和审查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b)对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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