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11-06
海南省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儋工商处字〔2019〕1号 当事人:儋州那大美柠五金商行;

经营者姓名:吴圣炜;

注册号:92469003MA5RJBPB3K;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场所:儋州市那大人民中路256号;

经营范围:五金、机电、电线电缆、工具批发零售.

当事人指定官武广、吴晓燕2人为处理本案的委托代理人.本案相关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地址和接收人为儋州市那大人民中路256号 吴圣炜. 2018年12月10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投诉举报位于儋州市那大人民中路256号的儋州那大美柠五金商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 正泰 的产品.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儋州市那大人民中路256号的儋州那大美柠五金商行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外包装标注为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的交流接触器十种型号共计84个,上述涉案产品经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现场鉴定,为假冒其 注册商标标识、冒用其厂名厂址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我局于2018年12月17日正式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

1、当事人于2018年1月至10月期间,分十次在淘宝平台 嘉爱电气 店铺购进标注有注册商标 、厂名厂址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型号为CJX2-

6511、CJX2-

4011、CJX2-

5011、CJ20-

63、CJX2-

3210、CJX2-

1810、CJX2-

0910、CJX2-

1210、CJ20-

40、CJX2-3201的交流接触器共计230个.其中,上述十种型号涉案产品已销售146个,已销售金额为10374元,未销售的84个涉案产品已全部被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具体进货价格、数量、销售价格数量等情况详见《涉案 交流接触器网上采购和销售信息表》).案发后当事人以购买到假货为由向淘宝总客服(9510211)电话投诉.在淘宝的协调下, 嘉爱电气 店铺于2018年12月28日通过支付宝向当事人支付相当于当事人被工商部门查扣涉案产品进货货值3237元整数的3000元作为退款处理.

2、 商标注册证号:第3849950号;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

商标所有权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专用权期限分别为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3、当事人销售的 正泰 ( )交流接触器正常情况下均从位于海口海南金盛达国际建材城五金区12栋128-131号的经销商 海南海正电器有限公司 处购进.当事人因 (正泰)交流接触器生产厂家技术升级需要变更产品型号,涉案产品型号成为老型号,导致其长期合作的线下经销商无老型号产品供应,根据客户的需求选择到线上采购涉案老型号产品(涉案产品新老型号对应情况详见《涉案 交流接触器网上采购和销售信息表》),其线上采购的动机具有合理性并符合实际;

当事人线上采购涉案产品的价格略低于线下采购,符合线上产品具有价格优势的客观事实;

当事人的涉案产品被工商部门查扣后以不知道涉案产品是假冒产品为由第一时间向淘宝平台投诉并得到线上供货方退款处理,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以上事实证明当事人线上购进假冒 产品非主观故意. 当事人从线上购进涉案产品有与供货方的交易聊天记录、订货单、物流单、货款支付凭证、损失退赔聊天记录、退款记录等交易全过程完整的售假责任追溯路径,证明其线上购进涉案产品的合法性并能说清供货者. 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为快查快结案件创造了条件. 综上所述,当事人销售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规定的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当事人销售冒用投诉举报人正泰公司厂名厂址产品的违法行为有符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

(二)项 销售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为禁止销售的商品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给予减轻处罚相关规定的情形.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案件投诉书1份,证明案件的来源;

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吴圣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官武广、吴晓燕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个人身份及委托具体情况;

3、儋州那大美柠五金商行现场检查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及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及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相关事实;

4、行政执法现场收集证据表37份,证明当事人涉案产品外观,经营场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购买涉案产品退款处理聊天记录、物流记录、从海口 正泰 经销商购进产品情况、从淘宝店铺购进涉案商品、退款支付宝付款记录、投诉电话证实为淘宝天猫消费者热线电话及 嘉爱电气 店铺已更名为 自动化设备电气 等事实.

5、当事人淘宝账户查询购进涉案商品交易记录截图,证明当事人从淘宝网 嘉爱电气 店铺购进涉案产品的详细情况.

6、责令提供证据通知书、涉案 交流接触器网上采购和销售信息表、 交流接触器线下最近采购和销售信息表,证明当事人购进涉案商品具体价格数量及销售数量、价格、扣押产品数量货值以及变更新型号之后新老型号对应情况.

7、第3849950号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认定 正泰 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复印件一份、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商标续展注册证明等材料,证明浙江正泰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使用权及其厂名厂址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以上证据均经出证人的确认,相互印证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019年1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儋工商处告〔2019〕1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 根据以上已查明的事实,本局认为: 当事人购进销售侵犯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384995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

(三)项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当事人购进销售冒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厂名、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厂址商品的行为,违反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销售者不得销售下列商品第

(四)项: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的规定,属于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 按涉案商品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金额为10374元、未销售库存货值为4777元,本案当事人购进销售假冒他人产品产生的违法经营额(销售产品货值)为1515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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