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11-07
海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工作方案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工作目标

1

二、调查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

1

三、工作流程

2

四、调查内容

3

五、成果集成与运用

4

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

七、组织实施与保障

6

八、工作要求

8 附件1

10 附件2

31 附件3

31 为落实《海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琼环土字〔2017〕24号),部署和指导各市县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对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重点行业,排查确定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摸清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综合评估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调查成果有效支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严控新增土壤污染,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二、调查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黑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和石油加工、化工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在产企业、关闭搬迁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具体行业大类见表1)及化工园区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企业地块风险筛查和关注度划分、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企业地块环境风险分级、确定企业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表1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大类名录 17个行业大类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

三、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如图1. 图1 海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图

四、调查内容

(一)基础信息调查.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根据国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地块清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琼环土字〔2017〕24号)和海南省2017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琼环土字〔2017〕20号),初步确定海南省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清单(附件1).各市县环保部门应组织国土、住建、工信等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清单(包括在产企业地块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补充列入历史突发环境事件的土壤污染地块和遗漏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后,确定本辖区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清单.各市县环保部门委托专业调查机构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土地使用权人)做好调查配合工作.通过收集分析环保、国土、住建、工信等部门管理资料和企业生产经营资料,组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整理分析相关信息和资料,填报企业地块基本信息、污染源信息、迁移途径信息、敏感受体信息等相关信息.专业调查机构完成调查后将调查数据和相关资料上传至详查数据库,由省级详查工作机构负责对填报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核.

(二)地块风险筛查.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运用基础信息调查获得的相关信息,开展对疑似污染地块的风险筛查和纠偏,划分地块关注度,确定高、中、低关注度地块清单,并确定需要开展初步采样调查的高关注度地块和有代表性的中、低度关注地块名单.

(三)初步采样调查.各市县环保部门根据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名单,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初步采样调查.专业调查机构应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优先选择承担该地块前期基础信息调查的专业调查机构.受委托的专业调查机构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制定点位布设方案和初步采样调查方案,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制备和分析测试,提交初步采样调查报告.洋浦、东方和澄迈等市县环保部门还应组织开展对洋浦工业园区、东方化工园区、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等化工园区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的水质调查工作.受委托的专业调查机构和检测机构对采样调查和检测分析质量负责.承担样品分析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分析测试,并将结果上传至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成果集成与运用

(一)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技术人员运用基础信息调查、初步采样调查结果,根据《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等要求,初步划分地块风险等级,并组织各市县环保部门对等级结果进行核实,综合分析污染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行业特征、风险等级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和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

(二)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各市县环保部门要将调查中确定的高风险企业用地情况及时报告市县政府,书面通知企业及时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场地环境风险;

关闭搬迁企业或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污染地块由当地市县政府负责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支撑单位,承担省级质控实验室职责,负责制定海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基础信息调查、风险筛查、初步采样调查、样品分析测试、风险分级等全程序质量管理,组织专家对各环节任务承担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省详查办牵头组织省详查专家组成员,参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审核纠偏及考核评估. 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等要求,认真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做好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布点与采样、样品保存与流转、样品分析测试、风险分级等各环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承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专业调查机构、采样单位、检测实验室应组建本单位质控工作组,组织主要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相关技术培训,自觉接受国家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成立工作协调机构.按照《海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要求,省详查办负责统筹和协调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各市县要成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本辖区内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组织专门技术队伍成立工作组,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二)落实专业机构.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省级详查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指导、技术支持和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风险分级及建立优先管控名录等工作和全程序质控工作.各市县要委托专业机构,确定承担基础信息采集、初步采样调查的专业调查机构和检测实验室.专业调查机构应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在本省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的环境监测机构基本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应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布点、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等技术规定要求,优先选择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地质调查院、市县环境监测站等本省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专业调查机构.检测实验室应选择列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检测实验室,优先选择名录中的本省检测实验室.同一地块的调查,样品采集单位和分析检测单位不能为相同单位.承担基础信息采集、初步采样调查的单位应派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本次调查工作.

(三)经费保障.省级财政负责落实省级承担的相关工作经费;

市县财政负责市县承担的基础信息调查及不在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内企业的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等工作经费,洋浦、东方和澄迈等市县还需落实洋浦工业园区、东方化工园区、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等化工园区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的水质调查经费;

纳入调查范围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落实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初步采样调查和分析测试工作经费.各级工作经费估算可参考附件2执行.

(四)进度安排. 2018年3月底前,完善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清单;

2018年5月底前,完成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提交调查表;

2018年6月底前,完成风险筛查工作,确定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名单;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布点工作,提交采样调查方案;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风险分级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编制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报告. 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见附件3.

八、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县环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级国土、住建、工信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及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省详查办统筹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计划和进度,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培训,做好省级有关部门之间、国家环保部和市县之间协调对接工作,督促和指导市县做好相关工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按照《海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要求负责风险筛查、风险分级和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加强对工作实施过程管控,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度检查和向省详查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成果进行验收和汇总等工作,省质控实验室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严格实施.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市县环保部门要按照全省调查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抓紧制定市县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统筹推进调查工作.要牵头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上下协调和部门沟通,切实做好主管部门、专业调查机构、检测机构和企业等单位之间的衔接工作和保密管理工作.根据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技术单位、专业调查机构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确保调查工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三)同步应用调查成果.坚持 边调查、边应用、边管控 ,对调查确定的污染地块,属在产企业的由各地环保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防范土壤污染环境风险;

责任灭失或者不明的关停搬迁企业由地方政府采取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

(四)强化工作考核.建立详查工作动态督查通报制度,将市、县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目标考核,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和终期考核,对未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市县进行通报.

(五)加强调查信息管理.参与详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中获悉的土壤详查秘密信息、内部数据和资料. 附件1 海南省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清单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块地址 地块数(块)

1 海南省白沙县白沙镇垃圾场

469025000002 海南省白沙县白沙镇垃圾场 白沙黎族自治县

2 2 白沙黎族自治县垃圾处理填埋站

469025000001 白沙黎族........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