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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5日印发的《莆田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莆政办〔2013〕200号)同时废止.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抄送:省政府安办,市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办.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莆田市危险化学品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目录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事故、预警和响应分级
1 1.4适用范围
1 1.5工作原则
2 2 主要危险源分析
3 3 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3 3.1领导小组
4 3.2指挥部
4 3.3市有关部门
6 3.4县(区)政府(管委会)
8 3.5应急救援队伍
9 3.6工作组
9 3.7应急救援专家组
10 3.8事故发生单位
10 4预警与信息报告
10 4.1预警
10 4.2信息报告
11 5 应急处置程序
12 5.1响应主体
12 5.2响应程序
13 5.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4 5.4信息发布
19 5.5应急结束
19 6 后期处置
20 6.1善后处置
20 6.2总结与评估
20 7 保障措施
21 7.1通信保障
21 7.2应急队伍保障
21 7.3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
21 7.4应急经费保障
22 7.5交通运输保障
22 7.6医疗卫生保障
23 7.7治安保障
23 8 预案管理
23 8.1培训宣传
23 8.2预案演练
24 8.3预案修订
24 8.4预案实施
24 附件1 发生或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和响应级别
26 附件2 莆田市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27 附件3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
28 附件4 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救援联系方式
29 附件5 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31 附件6 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主要应急救援队伍名录
32 附件7 危险化学品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人联系方式表
33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靠科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莆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莆田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事故、预警和响应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对应上述事故等级,预警和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Ⅰ、Ⅱ、Ⅲ和Ⅳ级,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莆田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处置较大事故的部门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以下危险化学品(不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和放射性物品)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 事故 )的应急救援工作: (1)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
(2)超出县(区)政府(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区管委会)行政区域的一般事故;
(3)市政府认为需要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处置的其它事故.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迅速救援的理念,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分级负责.贯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事发单位是事故应急处置第一响应者的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 (3)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有序、资源共享、紧密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事故救援. (4)讲求科学.以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作用为主,采用先进技术和依托先进装备,加强科学有效施救、依法依规施救. (5)舆论引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事故信息,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事故进展及处置工作情况.
2 主要危险源分析 易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 (1)石油化工企业工艺复杂,生产过程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原料和产品数量大,火灾、爆炸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是我市重特大事故防范的重点对象.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液氯、液氨使用企业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容易造成大范围的急性中毒群死群伤事故.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重点防范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造成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和中毒等次生灾难的影响. (4)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应重点防范其在运输过程中触礁、碰撞,在码头装卸过程火灾、爆炸和泄漏中毒等事故.
3 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莆田市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包括:莆田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莆田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办公室 )、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 指挥部 )、市有关部门、事发地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组、应急救援专家组和事故发生单位等. 3.1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卫计委、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和莆田海事局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财政局、民政局、质监局、气象局、武警莆田支队和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2292259). (1)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联动机制、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制度;
加强预警监测系统和信息分析系统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监测预警能力;
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2)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组织较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准备工作;
接到较大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准备状态. 3.2指挥部 指挥部是发生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 市有关监管部门 )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其他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救援队伍指挥员、专家和事故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代表市政府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作调整): (1)警戒保卫组: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交通管制、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 (2)安全疏散组:当地政府负责,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公安、民政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 (3)抢险救灾组:由消防部队、企业消防队,专业抢险队伍、事故单位等组成,负责事故危害区域的侦察、救生、控险、排险、灭火、洗消工作. (4)技术保障组:市有关监管部门负责,各级其他有关部门、事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提出救援的技术措施,为救援指挥部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预报服务. (5)医疗救护组: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负责现场伤员的检伤分类、抢救和转运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物资及装备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等后勤保障工作. (7)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门负责,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
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
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8)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当地民政、人社、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3.3市有关部门 市直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 (2)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协助、指导当地政府或企业组织恢复生产,按照莆田市医药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 (3)市卫计委: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应急救援需要的特种药品和特殊救治器材;
负责事故伤亡、中毒人员的认定并随时报告.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管控、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周围区域治安秩序维护;
保障救援道路交通畅通;
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市民政局:按相关规定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并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6)市财政局:负责在应急救援中按规定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
对可能存在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
负责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防止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
受权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8)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因事故现场受损建(构)筑物的应急处置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内河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及交通管理工作;
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装备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提供运送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 (10)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负责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事故牵头处置;
负责组织提供运送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水路交通保障工作. (11)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提出事故应急技术措施及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2)市安监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情况;
负责危险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