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22-11-06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受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委托方 )的委托,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 湖南市场 )承担本次委托方玉米竞价采购的组织工作.
为保证交易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交易细则. 第二条 委托方作为本次交易活动的买方代表,负责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办理粮食入库、结算和商务等事宜.本次交易的卖方为自愿报名的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 第三条 湖南市场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组织竞价采购,参加交易的各方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交易准备 第四条 委托方须向湖南市场提供《竞价交易委托书》、《竞价交易清单》等相关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 第五条 参加竞价采购的客户须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现场交易的,须携带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到时进行资格确认;
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的,须在交易前将上述资料交至交易市场,办理网上竞价交易手续. 交易双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湖南市场预交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在交易前汇至湖南市场指定账户,付款时应注明交易会名称并向湖南市场进行确认. 湖南市场收取保证金及结算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开福区支行 户名: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帐号:20343010200100000033161 第六条 湖南市场审验交易代表的各项资料后,确认交易资格.参加现场竞价交易的,由交易市场在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将交易代表证、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发给交易代表.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的,交易市场将电子密钥、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发给交易代表.电子密钥、交易密码等为竞价交易方的资格凭证,属竞价交易方的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露责任自负. 第七条 湖南市场于竞价采购交易会前三天在潇湘粮网www.hunangrain.com.cn发布《湖南粮食集团地方储备玉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竞价采购最高价在交易会前以现场公告方式发布. 第八条 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竞价采购2018年收获的玉米31120吨,品种为黄玉米,产地为内蒙、辽宁、吉林.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玉米(GB1353-2009)二等及以上,即容重≥685g/L;
不完善粒≤6.0%(其中生霉粒≤2.0%);
杂质含量≤1.0%;
水分含量≤14.0%;
色泽、气味正常;
无陈粮混杂;
无严重虫粮;
严禁掺杂使假、以陈顶新.食品安全要求,按国家标准GB2715-
2016、GB2762-
2017、GB2763-2016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交易地点、时间 第九条 交易地点设在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交易大厅(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1119号一楼交易大厅). 第十条 交易时间以湖南市场的公告交易日为准. 第十一条 湖南市场将根据交易的规模,允许交易客户派出1~2名交易代表入场交易,交易代表凭交易入场券提前入场,做好交易准备.因公共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交易中断的,湖南市场有权推迟或暂停交易.竞卖方因其终端设备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不影响整体网上竞价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 交易时间如有变更,湖南市场将提前公告.
第四章 交易秩序 第十三条 交易大厅内禁止吸烟、打电话和大声喧哗.进场人员应爱护交易设备、设施,自觉维护场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第十四条 交易活动必须按照湖南市场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禁止恶意串通交易价格等损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为.对严重扰乱交易秩序、恶意竞拍的人员,湖南市场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并责令其离场,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 交易程序 第十六条 竞价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所报价格为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的承储库点仓口车板价(详见交易清单).报价单位是:元/吨. 第十七条 竞价采购交易原则: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竞价同一标的,价低者优先;
同一标的、同等价格,应价在前者优先. 第十八条 本次交易活动,采用现场及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竞价交易按委托标的序号顺序,依次按交易节进行. 第十九条 开市后,竞卖人利用计算机按交易节逐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标底价开始报价,并按每吨10元的价位递减报价. 第二十条 竞价交易每个标的不拆分,卖方如接受计算机竞价系统报出的价格,应点击计算机应价.卖方一经应价确认,不得撤回. 第二十一条 卖方在新的价位应价后,前一价位的应价自动失效. 第二十二条 在标的价位上无卖方应价时,即撤消该笔交易. 第二十三条 当一个委托标的在某一价位只有一个卖方应价,并且在计算机竞价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再无新的卖方应价时,即按该价位成交. 第二十四条 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自系统确定成交之时起生效.交易结束后,买卖双方须及时签订湖南市场制订的买卖合同. 如果买卖一方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签订合同的,视同认可合同条款,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第六章 交割和结算 第二十五条 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履约时间为合同成交之日起,全部交货期为2019年1月21日前.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委托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竞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竞价采购玉米验收:竞卖方在发货前需提供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符合上述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检验报告.最终验收,以委托方接收完毕后,按国家标准抽样方法,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总仓大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检验,以其出具的报告为准.如检测报告中卫生、质量未达要求的,或有陈粮互混的,由竞卖方自行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调换成符合本公告质量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玉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竞卖方承担.竞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换成合同要求玉米的,将视同违约.湖南市场将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竞价采购结算方式:采取线下结算方式,竞卖方凭相关验收入库凭证,以500吨为一批次,到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委托方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时支付,但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支付至总货款的80%.其余20%货款,须待湖南省粮食局验收合格后并由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满仓鉴定检验该批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食品安全标准,确认无陈粮互混,并收到正式税务发票后,一周内予以结清. 第二十九条 湖南市场向买卖双方各收取成交额的0.8‰为交易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十条 竞价采购合同完全履行后,竞卖方凭双方单位开具的《竞价采购验收确认单》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湖南市场在收到确认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回保证金有关手续.
第七章 违约处罚 第三十一条 成交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的,由湖南市场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守约方. 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竞卖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粮食品种、等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要求交货,发运的粮食存在新陈混装或以陈抵新的情况,均视为违约,除拒收外,买方有权拒绝结算,由湖南市场扣除相应违约数量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买方. 第三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双方见证采样,样品送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或湖南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检测,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复检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发生质量异议时,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可协商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定,也可单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湖南市场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处理商务等问题.如遇未尽事宜,由湖南市场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交易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交易细则由湖南市场负责解释.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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