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22-11-08 |
2014年我区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3亿元,其中:中央农机补贴资金1.7亿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1300万元.现将《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表 3.2014年宁夏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4.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5.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退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4月15日 附件1 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及农业机械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 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突出重点 和 公平、公正、公开、农民直接受益 的原则,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机械化;
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向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倾斜,向农机化示范园县(园区)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中部干旱带、宁南山区农机化发展;
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201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为1.83亿元,其中:中央农机补贴资金1.7亿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1300万元.实施范围覆盖全区22个县(市、区)和农垦系统.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201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31个小类94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3).补贴重点是马铃薯生产机械、牧草收获及包膜机械、覆膜及残膜回收机械、枸杞植保机械等.手扶拖拉机、稻麦脱粒机、小型铡草机仅限南部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二)补贴机具的确定 今年,农业部在统一确定通用类产品补贴额的同时,对68种非通用类产品也确定了分类分档标准及补贴额.自治区农牧厅对其它非通用类机具进行分类分档,确定补贴额,与农业部分类分档标准合并形成《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向社会发布同时报农业部备案(补贴额低于500元的部分机具将不列入补贴范围). 各市、县(区)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保持一致性,保障补贴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农机产品目录或自治区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和补贴额度
1、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执行农业部统一确定的通用类和68类非通用农机产品补贴标准;
其他非通用类自选品目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我区近三年的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同时参考周边省份补贴额,防止出现同类产品补贴额与相邻省份差距过大.
2、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
3、自治区确定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所需机具,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4、购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具,覆膜及残膜回收机械、牧草打圆捆、包膜机械以及枸杞植保机械,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5、马铃薯种植、收获机具这两种品目的机具敞开补贴,满足区内申购者的需求.
6、各市、县(区)和农垦系统在执行自治区累加补贴资金计划时,必须严格按照核定资金额度安排购机补贴,不得突破自治区累加补贴资金上限.
7、各市、县(区)和农垦系统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市(县)级财政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补贴标准由市、县(或农垦企业)自行确定.
四、补贴对象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够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可以在全区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不受区域限制.
(二)补贴产品经销商 严格遵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自治区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宁农局(机)发[2012]29号)的有关规定. 农机生产企业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生产企业也可以直接销售.根据 谁确定、谁负责 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补贴经销商须悬挂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 统一标识. 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在宁夏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全区农机补贴经销商名单.各市、县(区)农牧(农机)部门要将补贴经销商名单在县级购机补贴专栏和乡镇进行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五、补贴方式 全区范围内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补贴方式.各市、县(区)和农垦局要设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各市、县(区)农牧(农机)、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认真研究,周密考虑,科学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区农牧厅、财政厅(各一式二份)审定后实施. 自治区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市、县(区)及农垦局,补贴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和农垦局结算兑付,直接打入补贴对象的账户.各市、县(区)农牧(农机)、财政部门以及农垦局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农机补贴实施进度,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进度.
六、工作职责
(一)县(区)农牧(农机)、财政部门 县(区)农牧(农机)、财政部门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操作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分别为:
1、县(区)农牧(农机)部门 (1)会同县(区)财政部门制定农机补贴工作方案. (2)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发放农机补贴指标确认书. (3)审核补贴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