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22-11-08 |
一、排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工程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 制度情况;
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各地和有关部门方面 重点检查各地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情况. 5.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 6.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三)重点行业 非煤矿山: 1.地下矿山 (1)通风系统建设情况.矿井是否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留试验记录.所有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封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井下使用的动力线、照明线、带式输送机、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功能. (2)通风安全管理情况.矿山企业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是否为每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是否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井下是否存在吸烟现象.是否制定火灾和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在井下主要通道明确标示避灾路线. (3)提升运输和防排水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提升绞车、提人容器、防坠器、钢丝绳等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是否落实对采空区进行监测监控、防范地表塌陷和淹井事故等措施. (4)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要求建设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少于30人的地下矿山,是否建立完善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制度;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情况的地下矿山,是否建设紧急避险设施. 2.露天矿山 (1)设计开采方案执行情况.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落实分台阶(分层)开采;
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
台阶高度、边坡角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否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
是否保存矿区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等图纸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2)边坡安全检查情况.是否制定边坡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是否及时对工作帮坡面浮石、危石和伞檐体进行处理. (3)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爆破作业由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承担的,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是否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尾矿库 (1)安全运行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
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与《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滩顶高程是否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2)新建尾矿库履行 三同时 情况.新建尾矿库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安全论证和预评价,是否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对尾矿库进行初步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是不否申请安监部门进行审查批复. 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一是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3.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二是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方面 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2.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3.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空分装置、空压站;
(4)点火源(包括火炬);
(5)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6)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5.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三是工艺管理方面 1.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2.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5)火炬系统的安全性;
(6)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3.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四是设备管理方面 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 五定 、 三级过滤 ;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3.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五是电气系统方面 1.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3.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六是仪表系统方面 1.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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