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1-10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范围 所学专业 鄞州区医疗保障局 文秘、 档案、内勤
1 本科学历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专业不限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B幢805室,咨询
电话:0574-892964941,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电话:0574-
89296494 .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 2018年 4月4 日 附件1: 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生源地 户籍地 学历 学位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从高中起) 本人声明: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则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年月日应聘单位、岗位 备注 初审(签名) 复核(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