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11-12
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确认申报指南

一、申请对象 新引进到佛山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人员,达到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标准的,均可申报认定或评定.

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依照业绩和能力水平差异,分为A、B、C三个类别, 各类别申报条件详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39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申请流程 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确认的申报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负责对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统一申报,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认定 1.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fshrss.gov.cn),选择"单位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和登录. 2.登陆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并等候认证审核. 3.单位信息认证通过后,申请人在登录界面选择"单位登录",并再次登录系统,依次点击"人才引进"―"人才申报"―"人才认定",选择申报的人才类别,并完善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还需选择认定条件和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即可提交发起申报. 4.经区、市两级人才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后,进入社会公示环节,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评定 1.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fshrss.gov.cn),选择"单位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和登录. 2.登陆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并等候认证审核. 3.单位信息认证通过后,申请人在登录界面选择"单位登录",并再次登录系统,依次点击"人才引进"―"人才申报"―"人才评定",选择申报的人才类别,并完善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还需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 确认无误即可提交发起申报. 4.各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其组织企业及行业协会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审. 5.评审通过后,进入社会公示环节,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申请材料 1.申请A、B类人才认定: (1)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属于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服务协议(需明确税前工资薪金). (2)提交符合《办法》中A、B类人才资格的荣誉称号证书、获奖证书,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或企业上一年度纳税单或纳税大户文件. 2.申请C类人才认定: (1)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请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需体现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5)境外(海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书. 3.对现行标准难以界定或企业急需的特殊人才,申请A、B、C类人才评定时,除需提供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外,还需提供能体现个人工作业绩和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上述申报材料需要以复印件的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复印件上需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引进C类人才所要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不需单位另外提供,系统将自动进行校验.

四、其它事项 1. 用人单位在引进人才后一年内应当申请认定或评定(2016年引进的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将不再办理. 2.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的C类人才,需要所学专业与从事的实际岗位相符合. 3."申请对象"中的"新引进"是指从2016年1月1日起从佛山市外(含国外)柔性或全职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包括本地生源到市外(含国外)学习毕业后回佛山工作的大学生、在本地范围的高校毕业并留在佛山工作的大学生.其中,A、B类人才可以柔性或全职引进;

C类人才必须全职引进.全职引进的重点产业人才必须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佛山市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申请范围. 4."申请对象"中的"重点产业"是指包括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食品饮料、金属材料加工与金属制品、家具制造、陶瓷建材、纺织服装、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创新药物和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3D打印装备、通用及专业机械装备、石化及精细化工、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电子商务、金融服务领域.其中金融服务业人才扶持政策由市金融局另行制定.以上领域之外的企业不属于《办法》适用范围. 5.用人单位在人才确认满一年后两个月内必须申请第一次资格复核,可登录系统依次点击"人才引进"―"人才复核",填写信息并上传在职证明材料,提交后经区和市两级复核资格,第二次资格复核时间以此类推.资格复核通过者才可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温馨提示:申报系统建议使用IE9或以上版本浏览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欢迎关注"顺德人才发布"微信订阅号或致电进行咨询. 咨询

电话:0757-

22228321、

22205812、2222359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

00、下午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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