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11-13 |
经研究,现对该《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灵丘县落水河乡孤山村东侧1.4km,占地约432.6亩,建设规模为年存栏肉牛8500头.饲草种植区位于灵丘县石家田乡,饲草种植面积60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区、办公生活区、饲料加工区、粪污处理区、饲草种植区等;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70万元.占总投资的0.48%.
二、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农林业第5条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项目,并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备案[2018]24号文予以备案.
三、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并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期间要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1、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项目实施过程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号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 、晋环发[2012]272号 关于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等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治理.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施工场地要定时洒水灭尘,多尘物料用帆布覆盖.施工工地出口处必须建设车辆出口喷淋、冲洗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使用箱式运输车辆进行散装物料运输.以减少扬尘对运输线路上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路面及土方喷淋水以及初期雨水.设置1座1m3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场地要修建雨水排水渠,将初期雨水收集至2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得外排.
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通过采取设备安装减震基础、消音器、设置隔声设施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施工车辆进入场地内要限制车速,杜绝鸣笛.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整理、定点堆存,能回收利用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生活垃圾用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乱堆弃.
5、要严格限制施工影响范围,采取措施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同时,应按照绿化要求尽早实施绿化补偿和防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因素主要有恶臭气体、污水、粉尘、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要严格按照《报告书》中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环境污染.
1、大气污染主要是牛舍和堆粪场产生的恶臭气体、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食堂油烟.①恶臭气体防治:项目清粪工艺采取干法清粪工艺;
饲料中加入EM活性菌群;
使用生物处理液以雾化方式喷洒牛舍、堆肥区、黑膜厌氧发酵工程.养殖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二级标准;
②粉尘防治:饲料加工车间要采取密闭措施,加工环节配套小型袋式收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③食堂油烟.安装一套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去除效率要达到60%以上,食堂饮食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2-2001)小型食堂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标准限值.
2、该项目场区的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通过场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用于场区绿化和洒水,后期雨水引至附近沟渠.污水主要为牛尿液、牛舍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牛尿、牛舍冲洗废水进入场区黑膜厌氧发酵工程,根据养殖区地形,污水处理站按养殖分区共设置3座,母牛养殖区设置3300m3厌氧发酵塘,育肥区北部设置5800m3厌氧发酵塘,育肥区南部设置13000m3厌氧发酵塘,处理后作为沼液全部回用于饲草种植区施肥;
生活污水一起送入黑膜厌氧工程区处理,处理后做为沼液全部回用于饲草种植区施肥.
3、噪声主要是各种泵类、粪污处理设备及牛舍风机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应对机械采取设备选型、室内屏蔽,基础减振等措施;
运输车辆进厂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是病死牛尸体、牛胞衣、牛粪、沼渣、防疫医疗废物、废脱硫剂、生活垃圾.①病死牛尸体、牛胞衣处理措施:送填埋井填埋.建设4座安全填埋井,位于场区东南侧,填埋井深4m,长4m,宽3m,混凝土结构,填埋井采取防渗措施,井口加盖密封,并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进行安全填埋;
②牛粪、沼渣处理措施:采用干清粪工艺,堆肥区堆肥处理.堆肥发酵区设置顶棚,即能防雨又能保持通风,四周设围堰,且围堰上方设置6.5m高的透明塑料板,底部硬化,达到防渗、防雨、防溢 三防 目的,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规定标准;
③防疫医疗废物处置措施:厂区设置一座10m3的医疗废物暂存室,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④废脱硫剂处置措施:沼气脱硫的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理;
⑤生活垃圾处理: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无害化处理.
5、该项目冬季取暖使用电暖供热,不建锅炉;
落实《报告书》中污染治理措施后,所产生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要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采取合理饲料配方、环境友好的消毒剂和消毒措施,防止产生氯代有机物及其它的二次污染物.
六、加强厂区的绿化美化工作,周围应建设绿化隔离带,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七、加强对工程的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预测,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制度,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到位,不得正式投入运营.
九、《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报经我局重新审批;
《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经我局重新审核.
十、灵丘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灵丘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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