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11-12 |
一、新增火电SO2排放量的核算 式中: -- 新增火力发电量、供热量导致的SO2产生量,万吨;
--当年新投产和上年投运接转燃煤机组配套脱硫设施新增SO2削减量,万吨;
--发电(供热)新增煤炭消耗量,万吨,按照统计数据取值.
--SO2释放系数,燃煤机组取1.6,燃油机组取2.0;
--新增发电、供热用煤平均硫份,%,计算公式为: 式中: --当年新投产第i个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通过168小时移交后的第二个月算起的煤炭消耗量,万吨;
对于上年接转并在当年满负荷运行的燃煤机组,为第i个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通过168小时移交后的第二个月算起的煤炭消耗量差额,即核算期煤炭消耗量与上年同期脱硫设施已运行期间的煤炭消耗量的差额,煤炭消耗量为现场核查实际数据;
--当年新投产和上年接转第i个燃煤脱硫机组煤炭平均硫份,%;
以电厂提供并经现场核查确认的分批次入炉煤质数据为准,并通过现场一个月以上的烟气在线监测脱硫系统入口SO2浓度和脱硫设施设计煤质参数加以核对;
--当年新投产和上年接转第i个燃煤脱硫机组的综合脱硫效率,%;
为脱硫设施投运率和烟气在线监测脱硫效率之积.脱硫设施投运率指脱硫设施年(半年)运行时间与脱硫设施建成后发电机组年(半年)运行时间之比,须通过现场核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储存数据、脱硫设施运行记录和上报环保部门停运时间确认.
二、新增非电SO2排放量的核算 式中: --新增非电SO2排放量,万吨;
--上年非电排放强度,吨SO2/吨煤;
核算公式为: 上年非电排放强度=上年非电SO2排放量/(上年全社会耗煤量-上年电力煤耗量).其中,上年非电SO2排放量取上年环境统计数据,上年全社会耗煤量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消费量,上年电力煤耗量按照各省上年度电力行业经济指标以及燃料消耗情况取值,并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校核;
--核算期全社会煤炭消耗量,万吨;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的数据取值. --核算期全口径电力煤炭消耗量,万吨;
包括当年运行的常规燃煤电厂、自备电厂、煤矸石电厂和热电联产机组的煤炭消耗量. --上年同期非电煤炭消耗量,万吨;
为上年同期全社会耗煤量与上年电力煤耗量之差,上年同期全社会耗煤量和上年电力煤耗量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
三、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新增SO2排放量的核算 核算期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时,用监察系数法对该地区新增SO2排放量核算结果进行校正: E1 = E新+E非正常 式中: E1 --该地区核算期新增SO2排放量,万吨,包括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新增排放量;
E新--新增SO2排放量,万吨;
E非正常--脱硫设施非正常运行新增排放量,万吨,核算公式为: E非正常= 式中: --第i个非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年(半年)SO2产生量,万吨,采用物料衡算方法确定.脱硫设施指核查期期间所有投入运行(包括新增脱硫工程和以前运行)的工业企业治理SO2系统,包括燃煤电厂脱硫、燃煤锅炉脱硫、烧结机脱硫、有色冶炼烟气脱硫、焦炉烟气脱硫和其他脱硫设施;
--第i个非正常运行脱硫设施,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年综合平均脱硫效率,%;
--第i个非正常运行企业的监察系数. 监察系数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四、治理工程新增SO2削减量的核算 治理工程新增SO2削减量指,老污染源采取的具有连续长期稳定减排SO2效果的烟气治理工程,在核算期多增加的削减量,具体包括电力行业燃煤(油)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统称为现役燃煤机组脱硫工程)、工业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黑色冶炼行业(钢铁冶炼和铸造业等)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有色金属行业各种冶炼炉烟气脱硫及硫酸回收工程、石油化工行业脱硫及硫磺回收工程、炼焦行业焦炉煤气脱硫工程、煤改气工程和其他脱硫工程等.治理工程新增SO2削减量核算公式为: 式中: --现役燃煤机组脱硫工程新增削减量,万吨;
--黑色冶炼行业烧结机等烟气脱硫工程新增削减量,万吨;
--工业燃煤锅(窑)炉烟气脱硫工程新增削减量,万吨;
--有色金属行业各种冶炼炉烟气脱硫(回收)工程新增削减量,万吨;
--炼焦行业焦炉煤气脱硫工程新增削减量,万吨;
--天然气、煤层气、沼气、煤气和高炉煤气等清洁燃料部分或全部替代原有燃煤(油)设施而新增的削减量,万吨;
--石化行业脱硫及硫磺回收工程新增削减量;
--其他脱硫工程(如玻璃、硫酸生产、石灰等窑炉)新增削减量,万吨.
五、结构调整新增SO2削减量的核算 结构调整新增削减量,主要是指在核算期企业关停排放SO2的生产线、工艺和设备形成的削减量. 式中: --关停小煤电机组新增削减量,万吨;
--小机组与大机组电量交易新增削减量,万吨;
--关停有烧结机的小钢铁新增削减量,万吨;
--同步关停涉水行业燃煤锅炉新增削减量,万吨;
--关停其他落后产能(如有色冶炼、建材、炼油等)新增削减量,万吨.
六、加强监督管理新增SO2削减量的核算 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新增削减量,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内脱硫增加在线监测、提高脱硫设施运行率、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其方案等方法新增的削减量.原则上需按总局要求,完成全省(区、市)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安装任务,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方予确认管理减排量.
七、火电行业SO2排放量的校核 为达到火电行业SO2排放总量的宏观核算方法与微观统计方法结合,明确电厂排放量的增加或降低,达到两种方法交叉印证的目的,各省(区、市)应建立火电行业分机组SO2排放数据库.核算期火电行业新增SO2削减量,用当年与上年同期分机组SO2排放数据校核.校核结果优先作为火电行业核算新增SO2削减量.
(一)分机组SO2排放量校核原则
1、火电行业包括当年运行全口径火力(燃煤、油、气)发电企业,包括常规电厂、自备电厂、煤矸石电厂和热电联产电厂.全口径火力发电企业分机组SO2排放数据必须明确各电厂名称、机组标号、投产年月、装机容量、发电量(供热量)、发电标准煤耗、燃料消耗量(热电联产机组包括发电和供热合计的燃料消耗量)、燃料硫份、脱硫工艺、脱硫设施通过168小时移交的月份和SO2排放量.
2、辖区内当年和上年各机组累计的火力装机容量、发电量(供热量)和增长速度须与统计部门公布当年火力装机容量、发电量(供热量)和增长速度相同,否则核算SO2削减量仍采用宏观核算方法.火力装机容量包括当年运行和备用燃煤、燃油和燃气发电机组的装机容量,重点是燃煤机组,关停机组在当年有发电量的纳入统计,数据主要来源电力生产主管部门;
火力发电量数据主要来源于电厂的生产报表和电力调度部门统计数据.
3、原则上,2005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中燃煤机组已经有的SO2削减量,在计算当年该机组的排放量时,其削减量保持不变.
4、发电机组煤炭硫份原则上应与上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中电厂的硫份保持一致,当年与上年煤炭硫份差别超过20%以上的,应有分批次入炉煤质资料验证.
5、同一发电厂有不同类型的发电机组(燃煤、燃油、燃气并存)和不同规格的机组(装机容量不同)时,无法提供分机组的发电量、煤炭消耗量和SO2排放量的,按各机组发电装机容量与全厂总装机容量比折算.
(二)分机组SO2排放量校核公式
1、无脱硫设施的发电(供热)机组 依当年发电量(供热量)或耗煤量与上年同期的发电量(供热量)或耗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