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11-15 |
1 对企业法人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行政处罚 注册登记类行政处罚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
(一)、
(二)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 对企业法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3 对企业法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
(九)、
(十)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4 对企业法人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
(六)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5 对企业法人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
(八)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6 对企业法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7 对企业法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
(三)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8 对企业法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注册登记类行政处罚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
(四)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9 对企业法人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
(五)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0 对企业法人擅自复印营业执照及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
(七)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1 对企业法人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十一)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2 对企业法人提供虚假文件、证件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3 对企业未经批准、登记的行政处罚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4 对企业从事未经登记的一般经营项目的行政处罚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5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行政处罚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6 对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注册登记类行政处罚职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7 对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8 对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19 对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0 对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同的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1 对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22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经设立企业的审批机关或登记主管机关要求限期变更法定代表人而不按要求变更的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3 对违反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行政处罚 注册登记类行政处罚职权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4 对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5 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6 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7 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8 对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29 对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业务科室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局 各业务科室
30 对公司在清算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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