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11-17
寿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人大常委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机关全会的会务、资料工作,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做好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5)负责上级领导来我县视察调研及其它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做好其他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机关对外协调联系工作,机关各委办之间的协调工作;

(7)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事项以及主要领导批示的督办和落实工作;

(8)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报刊的订阅工作;

(9)负责联系新闻单位,组织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其它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10)负责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的法制讲座,拟定计划,安排授课人员;

(11)协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2)承办机关支部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承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4)对本县范围内贯彻实施有关人事代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工作评议的具体工作;

(6)承办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补选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

(7)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有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有关问题的反映,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8)加强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及乡镇人大的联系,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9)负责承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的具体事项;

(10)承办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3、 (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人代会提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提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4)组织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5)对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级财政决算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6)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人民政府财政经济的具体工作;

(7)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8)办理省、市人大常委会对口专门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4、(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

(4)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草案;

(5)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等;

(6)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工作;

(7)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8)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

(9)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

(10)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5、 (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审查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管理等方面的议案,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4)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并向常委会报告;

(5)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评议的具体工作;

(6)加强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理论研究和知识学习,收集有关信息和资料,为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7)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6、 (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审查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

(4)审查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的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办法,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5)对县人民政府法制、公安、司法、交警、消防等部门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6)负责收集省、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在本县征求对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对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对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意见的收集、汇总工作,提出修改意见的报告;

(7)对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工作和重大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8)向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9)对全县法制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县人大常委会决定问题、行使职权提供信息和参考;

(10)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7、(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安排,对本县范围内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4)承办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向本县征求意见的组织讨论、汇总、整理以及上报工作;

(5)组织对本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6)了解和掌握本县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本资料和信息,接受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信息咨询,为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使职权提供服务;

(7)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的具体工作;

(8)承办省、市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8、(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给县人大常委会及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

(4)承办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指导乡镇人大信访工作,交办、督办有关信访事项;

(6)及时、准确地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7)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8)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9)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

(10)与省、市人大办公(厅)室和县属有关职能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协调处理有关工作;

(1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记录及纪要整理工作;

(12)承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安排文件、信件、报刊的分发工作;

(13)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以及通讯保障、车辆使用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文娱活动;

(1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财物管理、人事管理和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1)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任 的主体责任;

(2)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御 四风 ,做好廉政表率;

(3)加强与县人大代表和在本县的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向代表发送有关文件、资料和报刊;

(4)负责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转办、督办工作;

(5)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代表学习培训的具体工作;

(6)了解和掌握本县有关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对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7)对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机构有关的问题和重大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8)承办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字体:仿宋3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人事代表工委、财经工委、城环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农工委、信访室、办公室、代表联络中心. 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39.69万元,比2017年加72.85万元. (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272.89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289.84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6.9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18年项目支出166.8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77.00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89.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代会的会议费以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费,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的费用. 3. 三公 经费情况 2018年 三公 经费预算1.48万元,比2017年减少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8万元,比上年增减少0.01万元公车改革后, 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政府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89700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是797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增加.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50000元,其中人大会议表决系统设备300000元,人大会议台式电脑50000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留有1辆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的办公用房情况在机关后勤统一管理.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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