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11-18
全省钢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评估报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根据山东省安监局《委托全省钢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业务协议书》《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任务书》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对全省30家钢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共四项工作任务:一是评估钢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四是调查了解相关企业是否按要求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是否存在 地条钢 生产情况.现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30家被评估钢铁企业的基本情况 被评估30家钢铁企业,共涉及14个地市,其中:钢铁联合企业22家,炼铁企业2家,炼钢企业 6家.主要生产设备:高炉76座、转炉63座、电炉14座、各类轧材生产线68条,煤气柜49座.2017年度,生产生铁6419,87万吨,粗钢6583.93万吨,钢材5865.15万吨.以上企业中,通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的企业20家,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的企业7家,暂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的企业3家.

二、双重预防体系评估基本情况

(一)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情况 3月20日-6月15日,对30家钢铁企业进行了首轮评估,评估结果是:通过评估的企业7家,占23.3%;

基本通过评估的企业16家,占53.4%;

未通过评估的企业7家,占23.3%. 期间,各企业在评估小组的现场培训指导和远程咨询扶助下,对评估小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了认真落实整改,陆续反馈了整改情况和整改后的各类表格资料.6月15日-7月5日,评估小组对各企业整改后的资料进行了再次审查评估,按照最新颁布的《山东省工贸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估标准(试行)》,对基本通过评估的企业重新进行了评估打分,得分均在80分以上,将最终评估结论确定为:通过评估.至此,首次通过评估和整改后通过评估的企业达23家,占76.7%.具体评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前期评估 整改后评估 评估分值 评估情况 评估分值 评估情况

1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85.9 通过

2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4.1 通过

3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 83.1 通过

4 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 82.5 通过

5 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 81.7 通过

6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81.3 通过

7 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80.2 通过

8 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77.5 基本通过 83.2 通过

9 山东广富集团有限公司

77 基本通过 82.5 通过

10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74.2 基本通过 82.4 通过

11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73.3 基本通过 81.0 通过

12 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 73.5 基本通过 83.5 通过

13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70.6 基本通过 81.7 通过

14 山钢集团日照公司

70 基本通过 81.3 通过

15 莱芜市京顺钢铁有限公司 67.2 基本通过 81.4 通过

16 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66.6 基本通过 84.0 通过

17 淄博隆盛钢铁有限公司 65.4 基本通过 81.0 通过

18 寿光懋隆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65.4 基本通过 80.7 通过

19 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 65.4 基本通过 81.2 通过

20 莱芜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 63.9 基本通过 81.5 通过

21 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 62.5 基本通过 80.6 通过

22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61.8 基本通过 80.9 通过

23 临沂华盛江泉管业有限公司 60.3 基本通过 80.4 通过

24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67.6 未通过(职业卫生未开展)

25 烟台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48 未通过

26 齐鲁特钢有限公司 41.2 未通过

27 威海鑫山集团有限公司铁厂 39.2 未通过

28 山东传洋集团有限公司 37.1 未通过

29 烟台开发区华达钢铁有限公司

22 未通过(已停产)

30 济南黄河特钢有限责任公司 未实质开展 未通过 通过双重预防体系体系评估,发现各企业普遍或部分存在下述问题: 1.双重预防体系全员培训落实不到位.各企业广泛开展了双重预防体系培训,组织了全员考试,有培训签字记录和考试卷做支撑.但现场抽考或询问,却发现现场较多员工对双重预防体系基本概念不清楚,对本岗位主要风险点、主要管控措施掌握不全面,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过程中参与度较低,在全员落实上需要再下大工夫. 2.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资料不规范、不完善.部分企业存在体系文件不健全、管控责任不明确、风险点划分不合理、危险源辨识有遗漏、管控措施可操作性差等问题,致使隐患排查落实难度大.因此,各企业仍需对资料进一步梳理规范,为后续隐患排查奠定良好的基础. 3. 隐患排查落实与双重预防体系要求有较大差距.部分企业在将管控措施转化为排查内容的过程中,简单粗暴不结合实际,没有充分考虑各层级岗位职责和员工能力与管控资源要求,致使岗位员工隐患排查内容过多,实际落实困难大或形成 两张皮 ,导致隐患排查效果不好. 4. 部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不到位.一是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频次不明确,二是只有单位进行责任考核扣分,没有对人员的处罚规定,也没有对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奖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激励效果. 5. 部分企业风险告知不规范.一是风险告知内容没有明确管控单位和责任人,缺少应急报告电话等;

二是风险告知牌、告知卡数量不足,部分厂区、车间、重点区域和岗位的主要风险没有告知,不便于大家学习掌握. 6. 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平台使用率较低.大部分企业尚没有使用省局信息平台,部分企业有自己的 智慧安监 系统,但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与双重预防体系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评估小组按照省安监局的要求,对30家钢铁企业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煤气柜、煤气管网、高炉、转炉、电炉、铸铁、煤粉制备、制氧等可能存在重大隐患的相关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查或抽查,共发现事故隐患和建议项119项,其中:熔融金属方面40项,占33.6%;

煤气方面39项,占32.8%;

煤粉制备方面28项,占23.5%;

危化品方面8项,占6.7%;

其他隐患4项,占3.4%.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大部分为一般隐患,部分构成重大隐患. 评估小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明细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事故隐患 备注

1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青岛 1. 炼钢厂加料跨3台180吨调运钢水的冶金吊运行路线与下方人行通道基本重合,近百米的人行通道处于铁水包下方,若发生铁水包坠落或沸腾泼铁,对人员将会造成较大伤害,应采取封闭或半封闭措施.2. 加料跨行车运行路线一侧,布置有配电室、液压站、氧枪维修工具库等,点检维修人员常进出该区域,存在较大隐患,应对此处采取有效封堵,开辟逃生门或逐步搬移.3. 焦化厂苯罐顶腐蚀较严重,应剥开保温层,查看腐蚀程度,防止点检人员坠罐.

2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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