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11-18 |
一、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贵溪市发改委以项目代码2018-360681-32-03-014355对本项目备案.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位于贵溪经济开发区内(地理坐标东经117°08′53″、北纬28°16′39″),厂区总占地面积约2.81hm2,本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厂址东面为三顺机械有限公司,南面为恒胜实业有限公司,西面为江西朝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北面为凯顺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属原贵溪宇星铜业有限公司铜棒(锭)、铜阀门、水暖铸件、铜杆(带、板、丝、球)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1.5万t铜棒)的改扩建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生产铜棒(锭)和铜杆(带、板、丝、球),二期建设内容为生产铜阀门和水暖铸件.本批复只针对一期建设内容.本一期工程以外购废紫铜、锌锭等为主要原料,经配料+熔化+保温+引铸+锯切+剥皮+检验等工序生产铜棒;
以外购废紫铜为主要原料,采用原料熔化+平模浇铸等工序生产铜锭;
以废紫铜为原料,采用原料熔化+保温+上引连铸+冷轧拉丝等工序生产铜杆(带、板、丝、球).本工程新增2万t/a铜棒生产能力,2.5万t/a铜锭生产能力,5万t/a铜杆(带、板、丝、球)生产能力.改扩建后全厂形成年产铜棒3.5万t、铜锭2.5万t以及铜杆(带、板、丝、球)5万t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44%. 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
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炉渣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水通过收集采用格栅/调节池+隔油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设备冷却或者炉渣清洗,不外排;
炉渣清洗废水经物理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贵溪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贵溪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熔化烟气.1#生产车间新增的5台熔化炉烟气经收集后,共用1套沉降室+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2#生产车间新增的3台熔化炉烟气经收集后,采用2套(其中2台炉共用一套,另外一台炉单独一套)沉降室+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3#生产车间新增的4台熔化炉烟气经收集后,采用2套沉降室+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各除尘系统处理后的烟气与现有工程烟气一并经现有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强化项目各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及采取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各生产车间应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工频电炉、切割机、搅拌机、拉丝机、风机和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除尘灰、炉渣、废耐火材料、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除尘灰、炉渣外售综合利用;
废耐火材料由供应商回收;
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约为20m2)、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为100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必须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通过设置事故收集池100m3,防止事故废水外排,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物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等要求.建立厂区地下水监测监控制度,落实土壤环境保护责任,防止项目生产对厂界外环境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总量控制.根据鹰潭市生态环境局《贵溪天一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铜棒(锭)、铜阀门、水暖铸件和5万吨铜杆(带、板、丝、球)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项目投产后应满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吨0.437/年,氨氮为吨0.053/年.
(八)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对生产线物料的处理、输送、装卸、贮存等过程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跑、冒、滴、漏".
(九)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烟气量、烟温、烟尘等,烟气在线监测应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你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二)环保竣工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贵溪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鹰潭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7日 抄送:污防科,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贵溪市环境保护局.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