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11-18 |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4号干道,租用宣汉县盛华电化设备厂厂房(1500m2),拟建年产3000吨铸件树脂砂铸造生产线1条(含5t/h树脂砂回收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罗茨、离心鼓风机用机壳、墙板、叶轮、油箱、回流室、隔板等零部件.办公、生活依托宣汉县盛华电化设备厂办公楼.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良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小施工期噪声、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造成环境纠纷. 2.运营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宣汉县盛华电化设备厂已建的污水预处理池(50m3)收集,再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化验室清洗废水经水槽收集至中和池(0.5 m3)中和处理后,排至预处理池,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运营期落实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中频炉烟尘、树脂砂回收生产线粉尘、混砂机粉尘、浇注落砂作业粉尘、抛丸工序粉尘、切割清理粉尘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后经
15 米以上高度排气筒排放.浇注落砂作业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后,经15 米以上高度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卫生保洁,保持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的不良影响. 4. 运营期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营运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措施,同时加强对设备管理和检修,抑制噪声污染. 5. 加强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运营期中频炉炉渣、各除尘器除尘灰作为原料,外售砖厂制砖;
磁选铁渣、切割浇冒口等旧料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规范化设计修建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标识牌,由专人进行管理;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化验废液、树脂和固化剂的包装物、废润滑油桶、液压油桶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40m2),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6.运营期应加强固化剂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管理,落实固化剂储存室、化验室、危废暂存间防渗和围堰措施.加强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按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定期排查环境隐患,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运营期应加强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 8.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随时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到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宣汉县柳池环境保护站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宣汉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