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11-15 |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适用于厦门海关辖区内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的备案.
二、事项审查类型 备案.
三、备案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总局第136号令)
四、受理机构 厦门海关
五、决定机构 海关总署
六、数量限制 无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货物)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
(三) 在工商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
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
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六)积极配合海关执行公务,承诺一旦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及法人自动退出肉类进口行业;
(七)如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两年以上(含两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应重新备案.
(八)诚信经营,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八、禁止性要求 对于已受理的备案申请,如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备案.
九、申请材料 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录2);
2.有效的企业营业证明(复印件),如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
如实施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则可采用三证合一的证照;
3.企业进出口资格证明文件,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5.《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可在总署外网下载).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方才有效,申请材料应胶印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注意事项: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材料应胶印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所有外文内容均需翻译成中文.
十、申请接收 厦门海关. 十
一、办理基本流程 见附录1 十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
三、备案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专家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等时间不纳入法定办结时限. 十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
五、备案结果 备案结果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十
六、结果送达 海关总署网站公布《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名单》. 十
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取得备案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有关备案内容有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 3.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备案,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4.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备案的决定有权查阅. 5.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备案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申请人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备案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7.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备案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 8.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申请人享有以下义务: 1. 申请人申请备案,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获得备案后有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3.申请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十
八、咨询途径 详见厦门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
12360 热线. 十
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详见厦门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
12360 热线. 二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详见厦门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
12360 热线. 二十
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向厦门海关查询办理进程.结果公开详见海关总署网站. 附录1: 附录2: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 变更申请 重新申请 企业类型 自营进口 外贸代理 申请单位: 直属海关: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申请日期: 备案表编号: 收货人中文名称 注册资金: 收货人英文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报关单位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电子邮箱 传真食品安全员姓名 电话电子邮箱 传真前次备案批准日期 是否曾开展进口肉类业务 前次取消备案日期 取消备案 原因 营业执照范围 (营业范围中应注明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生产、经销或代理业务) 其他需补充说明事项 (包括受奖励或处罚、经营资格变动等情况) 申请人声明
1、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
2、保证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
3、服从主管部门对进出口食品行业的管理,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要求,维护行业经营秩序;
4、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本备案资质及其他文件. 以上如有违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收货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直属海关填写 审核意见: 初审人员签字: 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日期: (直属海关盖章) 示范文本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 变更申请 重新申请 企业类型 √自营进口 外贸代理 申请单位: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直属海关:厦门海关 联系人:陈** 联系
电话:0592-******* 申请日期:201*年**月**日 备案表编号: 收货人中文名称 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万人民币 收货人英文名称 (应填写正确英文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厦门湖里区***号 报关单位登记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36****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陆** 电话0592-****** 电子邮箱 ***@*** 传真0592-****** 食品安全员姓名 陈** 电话0592-****** 电子邮箱 ***@*** 传真0592-****** 前次备案批准日期 (首次申请:***) 是否曾开展进口肉类业务 是 前次取消备案日期 (首次申请:***) 取消备案 原因 *** 营业执照范围 (营业范围中应注明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生产、经销或代理业务) (按照营业执照范围填写) 其他需补充说明事项 (包括受奖励或处罚、经营资格变动等情况) (若无其他事补充说明事项,请填写 无 ) 申请人声明
1、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
2、保证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
3、服从主管部门对进出口食品行业的管理,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要求,维护行业经营秩序;
4、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本备案资质及其他文件. 以上如有违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签字:陆**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201*年**月**日 收货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直属海关填写 审核意见: 初审人员签字: 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日期: (直属海关盖章) 常见错误示例
一、申请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名和签署日期.
二、申请形式选择错误.
三、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备,如缺少工商营业执照或管理制度不全.
四、企业准备的书面材料与实际核查的情况存在不一致. 常见问题
一、外文资料需要翻译成中文吗? 需要.
二、我曾经备案过,但现在已经3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了,我还可以进口吗? 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两年以上(含两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应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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