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11-15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通则
3 4.
1 生产单元范围
3 4.2 转换期
3 4.3 基因工程生物/转基因生物
3 4.4 辐照
3 4.5 投入品
3 5 植物生产
4 5.1 转换期
4 5.2 平行生产
4 5.3 产地环境要求
4 5.4 缓冲带
4 5.5 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
5 5.6 栽培
5 5.7 土肥管理
5 5.8 病虫草害防治
5 5.9 其他植物生产
6 5.10 分选、清洗及其他收获后处理
6 5.11 污染控制
7 5.12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7 6 野生植物采集
7 7 食用菌栽培
7 8 畜禽养殖
8 8.1 转换期
8 8.2 平行生产
8 8.3 畜禽的引入
8 8.4 饲料
9 8.5 饲养条件
10 8.6 疾病防治
11 8.7 非治疗性手术
11 8.8 繁殖
12 8.9 运输和屠宰
12 8.10 有害生物防治
13 8.11 环境影响
13 9 水产养殖
13 9.1 转换期
13 9.2 养殖场的选址
14 9.3 水质
14 9.4 养殖
14 9.5 捕捞
15 9.6 鲜活水产品的运输
15 9.7 水生动物的宰杀
15 9.8 环境影响
16 10 蜜蜂和蜂产品
16 10.1 转换期
16 10.2 蜜蜂引入
16 10.3 采蜜范围
16 10.4 蜜蜂的饲喂
16 10.5 疾病和有害生物防治
16 10.6 蜂王和蜂群的饲养
17 10.7 蜂蜡和蜂箱
17 10.8 蜂产品收获与处理
18 10.9 蜂产品贮存
18 11 包装、贮藏和运输
18 11.1 包装
18 11.2 贮藏
18 11.3 运输
18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有机植物生产中允许使用的投入品
19 附录B(规范性附录)有机动物养殖中允许使用的物质
23 附录C(资料性附录)评估有机生产中使用其他投入品的准则
27 附录D(规范性附录)畜禽养殖中不同种类动物的畜舍和活动空间
31 参考文献
32 表A.1 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19 表A
2 植物保护产品
20 表A.3 清洁剂和消毒剂
22 表B.1 添加剂和用于动物营养的物质
23 表B.2 动物养殖场所允许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
25 表B.3 蜜蜂养殖允许使用的疾病和有害生物控制物质
26 表D.1 家畜
31 表D.2 家禽
31 前言GB/T 19630《有机产品》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 ――第2部分:加工 ――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 ――第4部分:管理体系 本部分为GB/T 1963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19630.1-2005 《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与GB/T 19630.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 目次 ;
――增加了 引言 ;
――增加了部分定义和术语,包括养殖期(见3.8)、植物繁殖材料(见3.10)、基因工 程技术(转基因技术)(见3.12)、辐照(见3.14);
――删除了部分定义和术语,包括允许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见2005年版的3.
11、3.
12、3.13);
――增加了 通则 (见4);
――提高了认证产品中禁用物质残留限量的要求(见4.5.6);
――修改了对一年生植物种苗的要求(见5.5.3);
――增加了对设施栽培(见5.9.1)、芽苗菜(见5.9.2)的要求;
――在食用菌栽培中增加了允许使用的辅料(见7.3);
――增加了 分选、清洗及其他收获后处理 (见5.10);
――修改了肉用鸡的引入日龄(见8.3.1);
――修改了 畜禽的引入 ,猪、羊每年引入的数量放宽到不超过同种成年有机母畜总量的20%(见8.3.2);
――修改了粗饲料、鲜草、青干草或青贮饲料所占比例的计算方法(见8.4.4);
――修改了猪、羊的断乳期(见8.4.5);
――增加了对肉牛育肥阶段的要求(见8.5.4);
-----删除了9.1.4 c),相关内容移至9.1.3 b);
――增加了在水产养殖中允许使用的消毒剂(见9.4.3.3);
――在蜂场的转换要求中增加了以有机蜂蜡构筑巢础的要求(见10.1.2);
――增加了 蜜蜂引入 (见10.2);
――删除了 应培育自己的蜂王 的规定(见2005年版的10.5.3);
――增加了 不应收获未成熟蜜 的规定(见10.8.3);
――调整了 运输、储藏和包装通则 的位置(见11和2005年版的7);
――对植物保护产品进行了增补并增加了使用条件(见附录A表A.2和2005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 有机作物种植中允许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 列表(见附录A表A.3);
――增加了 添加剂和用于动物营养的物质 列表(见附录B表B.1);
――删除了 畜禽饮用水水质要求 (见2005年版的附录C表C.1);
――对动物养殖场所允许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进行了增补,并列为附录B表B.2(见2005年版的附录C表C.2);
――对蜜蜂疾病防治中允许使用的物质进行了增补,并列表(见附录B表B.3和2005年版的10.4.3);
-----增加了 不应使用含铅油漆 的规定(见10.7.6);
――增加了 畜禽养殖中不同种类动物的畜舍和活动空间 列表(见附录D);
――删除了涉及认证管理的条款,包括转换期的确认、平行生产的监督要求、投入品的评估和审批、认证产品检测.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国家认监委注册部、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南京农业大学、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汪云岗、张纪兵、邰崇妹、孟凡乔、肖兴基、史小卫、乔玉辉、顾加力、舒爱民、李显军、卢振辉、王霞、胡云峰、陈云华、王茂华、徐娜、和文龙、曲丽、杜相革、周泽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9630.1-2005. 引言有机农业在发挥其生产功能即提供有机产品的同时,关注人与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以及环境、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有机农业基于健康的原则、生态学的原则、公平的原则和关爱的原则.具体而言,有机农业的基本原则包括: ――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领域,维持和促进生态系统和生物的健康,包括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人类和地球的健康.有机农业尤其致力于生产高品质、富营养的食物,以服务于预防性的健康和福利保护.因此,有机农业尽量避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植物保护产品、兽药和食品添加剂. ――基于活的生态系统和物质能量循环,与自然和谐共处,效仿自然并维护自然.有机农业采取适应当地条件、生态、文化和规模的生产方式.通过回收、循环使用和有效的资源和能源管理,降低外部投入品的使用,以维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自然资源. ――通过设计耕作系统、建立生物栖息地,保护基因多样性和农业多样性,以维持生态平衡.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保护和改善我们共同的环境,包括景观、气候、生物栖息地、生物多样性、空气、土壤和水. ――在所有层次上,对所有团体――农民、工人、加工者、销售商、贸易商和消费者,以公平的方式处理相互关系.有机农业致力于生产和供应充足的、高品质的食品和其他产品,为每个人提供良好的生活质量,并为保障食品安全、消除贫困作出贡献. ――以符合社会公正和生态公正的方式管理自然和环境资源,并托付给子孙后代.有机农业倡导建立开放、机会均等的生产、流通和贸易体系,并考虑环境和社会成本. ――为动物提供符合其生理需求、天然习性和福利的生活条件. ――在提高效率、增加生产率的同时,避免对人体健康和动物福利的风险.因为对生态系统和农业理解的局限性,对新技术和已经存在的技术方法应采取谨慎的态度进行评估.有机农业在选择技术时,强调预防和责任,确保有机农业是健康、安全的以及在生态学上是合理的.有机农业拒绝不可预测的技术例如基因工程和电离辐射,避免带来健康和生态风险. 有机产品 第1部分: 生产
1 范围 GB/T 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产品的有机生产通用规范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产品的生产、收获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