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11-17 |
第一章 谈判通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谈判通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长沙县财政局的长沙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会议场所定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XZCJ-TP2015-FW03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请你单位于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704室(长沙县东升路49号)领取谈判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免费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电子档并签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县财政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723850788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采购代理机构: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731-84072937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2015年01月08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长沙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会议场所定点采购项目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名称:长沙县财政局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电话:13723850788 联系人: 张先生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电话: 0731-84072937 联系人: 陈女士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免费获取谈判文件电子文档时应提供的资料 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收.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③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 三证合一 情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材料中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提供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② 标段
一、标段二的响应人须提供由旅游部门颁发的星级资质证明复印件.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
第二章第6.1(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且不承担因现场勘察响应单位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否是,(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谈判文件
第二章第11.1款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2016 年01 月08日至2016年01月08日
第二章第10.3款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第二章第12.1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01月1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6.5款 采购项目预算 住宿费上限:一类会议:300元/天、人;
二类会议:260元/天、人;
三类会议:240元/天、人. 伙食费上限:一类会议:140元/天、人;
二类会议:120元/天、人;
三类会议:100元/天、人. 其他费用:一类会议:100元/天、人;
二类会议:80元/天、人;
三类会议:60元/天、人.
第二章第17.4款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第17.5款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 .
第二章第18.1款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章第19.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20.1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4 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1.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长沙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会议场所定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CSXZCJ-TP2015-FW030 在2016年01月14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3.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37.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及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及http://www.zbcg.csx.cn
第二章第39.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41.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不收取
第二章第42.1款 其他规定 无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 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 2.4 谈判小组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 或者 环保产品 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两型产品 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 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