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11-20
YWSC-1100222000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 办事指南(试行)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9日发布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许可审批 办事指南(试行)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云南省昆明市区内需要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事项的企业.

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3.申请材料存在不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8条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三、实施机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以下3类燃气工程的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第1类,液化气工程,含新建或者扩建的储配站、充装站、混气站、气化站、汽车加气站和瓶组供气站及其同时建设的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第2类,其他燃气工程,含新建或者扩建的储配站、混气站、汽车加气站和瓶组供气站及其同时建设的燃气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第3类,管道工程,含管径大于300mm的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除上述3类燃气工程外的其他燃气工程的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由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四、办件类型 类型:承诺件;

方式:一次办.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由建设经营市政燃气设施的燃气经营者提出申请;

2)有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改动方案;

3)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燃气专项规划要求;

4)改动方案应当明确安全施工要求;

5)改动方案有安全防护措施;

6)改动方案有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的.

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数量要求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审批表 原件

1 办事窗口 注:1.复印件应选用A4,需注明 与原件核对无误 ,加盖单位公章.2.加*的为非必备材料.

3 施工许可证(不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 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住建部门或规划部门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工商局

5 燃气设施改动项目的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原件

1 由国家安监部门认定的安全评估机构出具和盖章

6 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对改动项目的批复意见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相关部门

7 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8 设施改动前的现状图纸等资料和拟改动的设计文件或方案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9* 改动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的,提供技监部门的批准文件;

改动消防设施的,提供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相关部门

10 设施改动施工单位资质和人员的情况证明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申请人自备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九、许可收费及依据 本行政许可无收费.

十、共同许可与前置条件

(一)共同许可 本许可事项无共同许可.

(二)前置许可 前置许可事项表 序号 前置许可 名称 前置依据 前置许可实施机关 备注

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8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不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才需要提交

3 环境影响批准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不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才需要提交

4 消防验收 公安消防部门

5 特种设备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十

一、中介服务要求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 办理时限 收费及其标准 燃气设施改动项目的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8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双方协商 按照物价部门文件执行 十

二、资质资格要求 《云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十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和规程.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等级资质证书.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燃气工程的省外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专业队伍,应当持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行燃气工程单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 十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接收: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服务楼二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接收:http://zwdt.km.gov.cn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昆明分站 . 接收时间:全天.

(二)受理 通过窗口受理的,申请资料齐全后,予以受理,向申请单位发送编号的《受理决定书》,并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通过网上方式提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务服务网应自动生成《受理决定书》供申请人下载、打印,同时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申请人;

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务服务网应自动生成《不予受理决定书》供申请人下载、打印,同时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申请人.

(三)审查 本审批事项采用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书面审查在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实地核查在书面审查完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根据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填写《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许可审批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根据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2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的,经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处通知申请人到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区市住建局窗口领取《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行政许可证》. 十

四、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服务楼二楼. 电话咨询.(0871)63149836. 网络咨询.http://zwdt.km.gov.cn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昆明分站 . 2.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咨询系统得到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服务楼二楼.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871)63148929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3.网上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昆明分站 平台(

网址:http://zwdt.km.gov.cn.)咨询.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或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楼市纪委派驻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496室). 电话投诉:(0871)63124070. 信函投诉: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96室,邮编:650500.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向作出本行政决定的同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或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或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办事流程图 附件2 云南省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申请审批表 云南省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 申请审批表 ? ? 燃气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2018年 ?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地址 云南省 ????????市县(市、区) ??????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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