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11-16 |
第一章 总则6
一、基本功能
6
二、服务流程
6
三、主要建设内容选择范围
7
四、建设选址
9
五、建设原则
10
第二章 技术要求
11
一、基本要求
11
二、装备系列
11
三、典型工艺流程
13
四、设备选型要求
14
五、储存仓房要求
26
第三章 编号规则
28
第四章 项目验收技术参考
29
一、项目竣工验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
29
二、项目竣工验收提供资料参考
29
三、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参考
30
四、项目技术验收要求参考
30 附录
33 1.
建设主要依据
33 2.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及设备简表
36 前言随着我国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收储将逐步淡出,收购主要靠各类市场主体,价格由市场决定,农民直接面对市场,对粮食产后服务提出了新的更多的需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要求 扶持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科学储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明确要求 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粮食服务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提出 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
五代'
服务 . 针对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诸多难题,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有偿为种粮农民提供 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 等 五代 服务.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市场化收储条件下农民售粮的议价能力;
有利于粮食提质进档,增加农民收入;
有利于减少粮食损失;
有利于专业化分工,促进粮食产后装备结构优化、机械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
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和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产后服务功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打造农民需要的粮食产后服务功能,为农户开展 五代 服务. 为更好地指导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规范建设、验收工作,特编制本指南(试行),供各地建设中参考. 总则
一、基本功能 1.应具备为农户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的基本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宜具备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功能,并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发展 粮食银行 等业务.实施粮食市场化改革地区的服务中心,为农户代销售应作为基本服务功能. 2.应具备为农户提供专业化、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的粮食计量、快速检验、清理、干燥、分类储存保管等服务功能,提高粮食保质能力. 3.能够有效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标准,有条件的可满足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的市场需求,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4.宜配备交易终端等设备,与销售平台联网,可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服务,为农户直接开展网络售粮. 5.宜具备代运输、代装卸功能,在偏远、交通不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配备必要的收粮运输工具,开展上门收粮业务. 6.可与农户科学储粮新装具新粮仓应用结合和对接,并提供产后技术服务指导.
二、服务流程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图:
三、主要建设内容选择范围 建设产后服务中心主要以整合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为重点,在保证必要的服务功能前提下,结合实际需要,选择确定建设内容,改造、提升功能,发挥技术、人才等优势,按需配备清理、干燥、输送等功能.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备. 1.粮食(湿粮)接收设施:建设粮食接卸、输送、存储设施和适用车型计量的汽车衡(30t-100t),其中国有收储企业应充分利用原有的计量设备及收购周转仓,农民合作社可因需建设部分配套晒场. 2.快检设备及检测室:满足粮食分等定级常规指标的检测要求,有条件的宜配备粮食质量安全指标检测设备. 3.清理和烘干系统:配备满足清理效果要求的清理筛、色选机、烘干系统或移动式烘干机(成套设备,含输送、除尘、热源、配电、控制、烘前和烘后缓冲仓)、热泵辅助加热通风干燥系统、配套硬化地面、罩棚、配电及除尘用房.烘干系统应满足烘后粮食水分适中,符合储藏要求,要避免温度过高导致出现焦糊粒等新的粮食损失. 4.配套仓房:原则上利用和改造已有收储企业的库房.对于确因功能需求需新建周转仓房的合作社性质的产后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年烘干量配套建设周转仓. 5.交易销售系统:应配套可与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连接的交易终端.根据交易要求提供品种、数量、生产年份、等级,近期的水分、杂质等主要质量指标和规定的其他质量安全指标,可及时提供交易出库、装车、计量等销售配套服务. 6.配套运输车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可结合粮食收获需要,选择性配套部分与机械收割匹配的运输车辆. 7.配套道路及外网:满足服务中心内外运输交通、水、电、通讯配套要求. 8.加工厂房及设备改造:对于具备代加工功能的服务中心,可结合已有加工厂房进行改造升级或新建满足适度加工要求的厂房、成品库房及装备. 9.农户储粮分散式储粮装具:为满足农户收获后、销售前的短暂储存、不坏粮的需求,适应土地规模化流转的需要,保证粮食品质、减少损耗、提高效益,支持主产区有需求的农户配置或自建经省级及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审、认定、咨询论证或取得专利授权的,实用、经济、安全、可靠、先进的科学储粮新粮仓、新装具,如 地趴粮 改进型组合仓、自然干燥通风降水储存仓、旋转式干燥机等分散式储粮设施,配备必要的通风干燥系统. 10.配套仓房改造:充分利用粮食收储企业等的已有仓房设施.根据需要,可对仓房的屋面保温防水、地面防潮、墙体防潮气密、门窗、电气进行改造,对配套进出仓设备及信息化管理进行功能提升.
(一)东北地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连续式烘干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日烘干能力 年烘干能力 输送、清理能力 烘前、烘后仓 道路地坪 罩棚 汽车衡 检化验设备 供配电设备 (t/d) (t/y) (t/h) (t/仓)台) (套) (套)
1 500
67500 100 ≥750
6000 3000
1 1
1 2
300 40500
50 ≥450
3000 1500
1 1
1 3
200 27000
30 ≥300
2400 1200
1 1
1
(二)南方地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连续式烘干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日烘干能力 年烘干能力 输送、清理能力 烘前、烘后仓 道路地坪 罩棚 汽车衡 检化验设备 供配电 设备 (t/d) (t/y) (t/h) (t/仓)台) (套) (套)
1 500
30000 100 ≥750
3000 1500
1 1
1 2
300 18000
50 ≥450
2500 1200
1 1
1 3
200 12000
30 ≥300
2000 1000
1 1
1 4
100 6000
30 ≥150
1800 800
1 1
1
(三)南方地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批式循环烘干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日烘干能力 年烘干能力 输送、清理能力 烘前、烘后仓 钢结构罩棚 道路地坪 汽车衡 检化验设备 供配电设备 (t/d) (t/y) (t/h) (t/仓)台) (套) (套)
1 300
7500 50 ≥300
1200 2500
1 1
1 2
240 6000
50 ≥240
1200 2500
1 1
1 3
180 4500
30 ≥180
1000 2000
1 1
1 4
120 3000
30 ≥120
1000 2000
1 1
1 5
60 1500
30 ≥60
800 1500
1 1
13
(四)南方地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热泵辅助加热通风干燥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批次烘干能力 年烘干能力 输送、清理能力 铲车 罩棚 道路地坪 汽车衡 检化验设备 供配电设备 (t/批) (t/y) (t/h) (m3/斗)台) (套) (套)
1 120
960 30 ≥1.3
600 1000
1 1
1 2
80 640
30 ≥1.3
400 1000
1 1
1 3
40 320
30 ≥1.3
200 800
1 1
1
(五)黄淮海地区及其它地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烘干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日及年烘干能力 输送、清理能力(t/h) 缓冲仓(t/仓) 道路地坪(O) 罩棚(O) 汽车衡(台) 检化验设备(套) 供配电设备(套)
1 根据需要配置
100 ≥750
3000 1500
1 1
1 2
50 ≥450
2500 1200
1 1
1 3
30 ≥300
2000 1000
1 1
1
(六)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设施改造、功能提升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建设内容
1 新增设备 输送、清理、色选、除尘、脱粒等设备、运输车辆、检化验设备、网络交易终端等
2 设施设备维修改造 输送、清理设备、烘前烘后仓、烘干机及热风炉、脱硫除尘系统、水份在线检测等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性能维修改造等;
分散式农户储粮设施设备
3 土建改造 道路、地坪、罩棚、仓房等维修改造等
四、建设选址 1.在全国产粮大县,充分考虑结合现有基层收储库点,并结合粮食生产、流通布局,以方便农民售粮为目标. 2.宜优先选择具有现有粮食仓储设施优势(可满足一年以上安全储粮条件)、现有空置场地优势及人员技术优势的基层粮食收储企业. 3.应优先考虑在粮源稳定、商品量高、土地流转程度高及收储干燥清理等产后服务能力不足的区域,与规模化种植区域和优质粮种植区域衔接. 4.应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避开高压走廊、已有管线及暗沟渠;
场地避免洪水威胁,远离易燃易爆场所,远离污染源. 5.应具备公路运输条件,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条件,并尽量兼顾或依托乡村、城镇的交通运输、设备维修、公用设施等方面的协作. 6.应综合考虑合理的粮源辐射范围及运距,避免扎堆建设和重复建设. 7.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或乡村服务站点),其服务能力应与需求相匹配.
五、建设原则 1.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品种、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坚持需求导向、为农服务、面向基层、便民利民、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合理确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设施设备功能和建设规模. 2.各区域应整体规划、合理确定服务半径和辐射范围.原则上,东北地区每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年服务能力应在5万吨以上,黄淮海、华北主产区的应不低于3万吨,南方稻谷主产区及其他地区的应不低于1万吨,各地可根据具体实际参照调整. 3.应平衡和利用好现有功能,进行改造完善,兼顾远期功能需求的预留,为延长服务产业链,向多功能拓展提供动态发展空间. 4.应通过合理设计及配置,确保清理、烘干系统等主要功能运行的经济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节能环保要求. 5.应优先选用先进、高效、低耗、环保、经济、安全的设备.机械化设备及运输工具的配备应充分考虑实际以及业务发展需求,兼顾各自区域散粮运输工具及运输方式的特点. 6.应注重系统的完整性,做到设备配套(烘干、清理、色选、快检、输送、计量)、设施配套(配电、除尘、热源、必要的仓储)、道路配套........